近日,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办案返回单位途中路遇燃烧的电动四轮车,民警及时施救,所幸驾驶员安然无恙。
“快停车,那辆车燃起来了!”2月10日傍晚6时35分,民警张俊、杨正波、吴至德在执法办案中心办完案返回单位途中,途经永铜路双石交叉路口时,看见马路对面一辆电动四轮车浓烟滚滚、火势逼人。由于相隔较远,无法看清车内具体情况,出于职业习惯,张俊下车率先奔向燃烧的车辆查看是否还有人员被困,杨正波紧随其后跑向随时可能爆炸的燃烧车辆,吴至德则连忙拨打119。
“来,我们帮你。”靠近车辆时,两名民警发现驾驶员为双腿残疾人员,张俊和杨正波没有丝毫犹豫,赶忙合力将这名行动不便的驾驶人抬至安全地带,查看询问并确认其无伤情后,两人又急忙疏导提醒过往车辆安全通过。
此时,萱花路派出所副所长朱健从城区前往执法办案中心路过此地,见此情形,也赶紧下车与张俊、杨正波一起指挥穿梭往来的车辆。直到消防救援车辆前来将火扑灭,驾驶人家属到场后,他们才离开。
当民警向驾驶员唐某了解事发详细经过时,唐某才知道救他的人是永川区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他说,自己驾车从城区回家途中,在事发地车辆突然发生故障,刚开始冒烟时,路过的车辆驾驶员提醒他赶快下车。唐某双腿残疾,行动不便,眼见车辆出现明火,自己被吓得不知所措,此时正好有两人过来帮忙,将其从已经燃烧、随时可能爆炸的四轮车里抬到安全的地方,这两人正是民警张俊和杨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