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近日,江苏丹阳警方与群众一起,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并移交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月9日一大早,一阵“扑棱、扑棱”的响动声引起了丹阳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值班民警的注意,原来是一位居民送来了一只小鸟。
经询问,居民姓李,当日上午7时许,他在丹阳市开发区某小河边散步时,发现一只小鸟在路边草丛中,似乎受伤了,飞不起来,李某也不认识种类,便向邻居借了一个鸟笼,于7时30分许就近交到丹阳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
民警对小鸟进行初步检查,其全身为灰褐色,爪子锋利,体长20厘米不到,翅膀有伤所以无法起飞。后开发区派出所联系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鉴定,这只飞禽学名叫红隼,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开发区派出所已将小鸟交由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带回救治、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