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为小钱伪造保单被拘留悔不当初


“我不应该为贪图那点小钱而去做违法的事情。”8月29日晚,当李某根二人因伪造机动车交强险保单证明文件被行政拘留5日,走出拘留所后追悔莫及。 8月21日,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城东派出所接到新余长运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的报案:李某根伪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险保单,凭此伪造保单办理了赣KXXXXX车辆合格年检。民警立即受理行政案件,并展开调查。 经查,李某根为二手车中介,廖某为赣KXXXXX(一辆黑色小轿车)的车主,该车保险于2020年3月份到期。2020年8月19日上午,廖某想出售该辆闲置小车,廖某与二手车中介李某根达成协议,由李某根负责出售这辆小车,随后,廖某将小车及车子材料交由李某根。 因为车辆保险单已过期,车子年检也已到期,为了节省卖车成本,李某根心生一计,决定伪造保单,等到车子确定买家后,再告知新车主购买保险。19日当天,李某根带着过期保险单,在某复印店修改保单,店员张某认为修改保单不是什么大事,便利用软件将保险单上的3月12日改成9月12日,店员向李某根收取10元作为报酬。 同日,李某根带着伪造的保单来到新余长运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因现在很多车主都是自行打印电子保单,检测人员当时并未发现李某根提供的是假保单,检测完后便将该保单上传到车管所进行审核。车管所核查后告知该公司,此前上传赣KXXXXX车辆的保单系伪造保单,公司得知后立即报警。 在询问室,李某根告诉民警,当检测人员没有发现伪造保单时,其为自己省了一笔钱而沾沾自喜,没想到几天后公安机关找到了他,十分后悔。民警追查到修改保单的复印店时,店员张某说,我以为我只是改了个数字,没想到这样做是违法的,我不应该为贪图那点小钱而去做这些违法的大事。 高新警方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