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机关对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昆仑”专项行动,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全链条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健全完善信息共享交流、案件线索移交、工作协作配合等工作制度,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清风”“网盾”、黄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助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山东公安机关持续深化宣传引导,制定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的意见,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开展主题宣传等形式宣传打击成效,以案普法释法,营造出全社会共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