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拥有1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30多处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丰富,有金丝猴、黑熊等多种国家和湖北省重点保护动物。5月1日起,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始施行,恩施州公安机关坚持以“昆仑行动”“清风行动”为牵引,统筹推进各类专项保护行动,对危害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开展源头管控、全链条打击。
恩施公安护渔忙 水清鱼跃共和谐
近年来,恩施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起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坚持源头打、水上查、岸上管,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强化重要水域、重点部位巡查,对涉嫌非法捕捞和制售禁用渔具、网具违法犯罪线索,一查到底、绝不放过。
“神农溪流域赵家湾水域有人非法捕捞野生水产品!”近日,巴东县公安局官渡口派出所接到渔政部门提供的线索后,立即联合长航公安在该水域布控蹲守,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将正在非法捕捞野生鱼虾的赵某、李某查获。现场查获非法捕捞工具6副,渔获物29.9公斤,冷冻渔获物14.1公斤。
三峡库区恩施州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咸丰县忠建河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宣恩县白水河大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长江巴东段、清江恩施段等水域是明令禁捕区域,每年各种鱼类繁殖盛期,少数人为牟取个人利益,抱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以身试法,非法捕鱼,最终致使自己被“捕”。
珍稀动物落难 警民齐心救助
随着森林生态、湿地保护质量逐年提升,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变好带来的红利,物种的多样性随之增加,金丝猴、中华秋沙鸭、小天鹅、鸳鸯、黑冠鹃隼、蛇雕等重点保护动物的身影也时常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得益于宣传力度、幅度、广度的全面提升,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也明显增强。
3月25日,建始县梁女士和儿子散步时发现一只腹部受伤无法飞行的“野鸭”,便将其抱到派出所求助,经林业部门鉴定,受伤的“野鸭”为雄性鸳鸯,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为其提供了水、食物,对其受伤部位进行清理消毒,在精心照顾一晚后将其送至林业部门救治处理。
最近,利川市公安局团堡派出所民警通过摸排走访,发现牛栏坪村村民屈某家中饲养有一只颜色鲜艳的大鸟,经林业部门确认,此大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民警当即将屈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屈某此前抓住锦鸡,随后一直将其圈养在家中。目前,锦鸡已被民警移交林业部门救护。
“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门涉及多领域的知识,我们在办案、宣传的过程中不断学习。”恩施州公安局森警支队副支队长皮华表示,希望广大群众呵护野生动物、爱护生态环境,让保护野生动物成为社会自觉,共同守护和谐美丽的生态家园。”
保护野生动物 严禁非法狩猎
近日,恩施市公安局沙地派出所收到上级下发线索,辖区秋木村村民向某曾购买了捕兽夹5套。民警在其家搜查出铁质捕兽夹2个,在其房屋侧面山坡搜出钢索套2根。经讯问,向某供述其在三岔乡二磴岩上还布置了3套捕兽夹,担心捕兽夹伤村民,民警立即通知沙地乡林业站工作人员、秋木村工作人员,一同来到二磴岩河岸上,将向某在山林中布置的3套捕兽夹起获。
3月6日,来凤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革勒车镇桐麻村村民吴某在该村青岗岭、葫芦田等地山林中私拉电网猎捕野猪、野鸡等野生动物,“我知道拉电网危险,我在电网旁边搭了个铺,就是怕电到人。”吴某供述已使用电网电死3头野猪供自己食用。“前几年我们还遇见过用电网打野猪,不小心将自己打死的案例,太危险了!”来凤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民警肖继军说,“为饱一己口腹之欲触犯法律,最终只能后果自食!我们将持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依法严打非法猎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