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中午喝酒下午驾车,是否算酒驾?7月7日晚,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驾驶人潘某某因“隔顿酒”酒驾被查。
当晚,潘某某驾驶牌号鄂K***63的小车行驶至董永路检查点被执勤民警拦下进行酒精吹气检测,检测棒立即红灯闪烁,显示其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潘某某辩称自己晚上没有喝酒,执勤民警随后对潘某某进行复检,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时潘某某才说自己中午喝了点酒,没想到晚上开车还是酒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民警提示,每个人的酒精代谢能力不同,酒驾与否最终以酒精检测结果为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醉驾)。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注意“隔夜酒、隔顿酒”的危害,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珍爱生命、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