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资兴市公安局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夯实执法基础,创新执法机制,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完善保障机制──提升队伍执法质量
资兴市公安局推行法制服务前移,强化警力配置,为法制大队案件评查岗位配备骨干民警,在做好案件考评的同时,深入一线办案单位开展案件指导,协助案件办理、证据收集、案卷整理等工作;为基层所队配备兼职法制员,其中,向发案较多的城区派出所派驻具有高级执法资格资质的法制员,实现了法制员对案件初审把关率达到100%。
针对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作规范执法工作导图,组织开展执法质量培训,有效解决了民警“干什么、怎么干、干得好”的问题。组织开展“民警旁听、案件评析、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局(所、队)领导和民警参加旁听35案,共210人次,民警的执法素质明显提升。
资兴市公安局建设高标准办案中心,依托社会治理风险管控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办案区管理平台数据与各系统数据互通,实现了全部警情案件全流程智能监督管理,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数据依据。
创新考核机制──促进执法工作效能
资兴市公安局制定“日查、周巡、月考”“交叉评查+抽查”制度,把执法监督贯穿到民警执法办案全过程。法制大队安排专人,每日开展执法质量巡查,实行周通报措施,通报情况、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坚持“网上一案一评”、执法质量月排名制度,对考评结果予以排名挂网公示,考评靠后的单位“一把手”在全局月考评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
资兴市公安局将接处警、受立案、侦办、结案、移送起诉、判决等办案流程,根据绩效考核、执法质量、执法时效等情况进行量化,全方位、多维度核算。全市公安机关案件办理数量和执法质量均大幅提升。今年以来,共办理刑事案件1183起,同比上升1.48%。
强化监督机制──推动执法生态建设
资兴市公安局健全案件主办民警、法制员、办案部门领导、法制部门和局领导五级审核把关制度,认真实行刑事案件“三统一”制度,完善与检察院、法院定期协调会商机制,实现工作繁简分流、有限警力节约、案件快速办理和社会矛盾及时化解,全面推动行政案件快办快结,全市社会面管控有力高效,社会治安形势明显转好。
深刻剖析执法办案中理念陈旧、认识模糊的问题,大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久扣不处”等执法问题顽瘴痼疾,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公安队伍执法生态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