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机关森警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强化主责主业,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通过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筑牢森林资源“防护墙”、当好保护生物多样性“宣传者”三项举措,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22年,共侦办森林草原领域刑事案件460余起,缴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制品1500余头(只、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生态平衡,促进了生物多样性。
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
昆明市公安机关森警部门密切关注互联网平台,充分应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一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线索,同时,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联合督办、提级侦办等措施,对重大案件坚决重拳打击,做到打准打狠、打深打透。对跨区域、网络化团伙犯罪案件,多警种协同作战、跨区域统一指挥、多地区集中行动,实行全方位打击,提升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侦查打击效果。森警部门还与市林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作,制定联合巡查机制,深入涉林市场、场所开展巡查。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森警部门共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花鸟、古玩等重点市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餐饮场所、农贸市场3600余处(次)。
筑牢森林资源“防护墙”
昆明市公安机关森警部门与市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发布了《昆明市公安局森林警长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社区民警四级森林警长制,常态化开展资源监测,不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2022年,共开展森林巡查350余次;多部门联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实战演练,提高市县两级森警队伍科学、高效处置突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能力,强化各部门协同作战能力。强化摸底调查,对古树名木分布、生存、现状及近年来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深入分析,全面掌握此类犯罪特点趋势,提高工作的精准性,推动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发挥志愿者、民间团体的作用,延伸保护触角,形成保护管理机构与社会各界和公众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2022年9月,昆明公安三级联动,捣毁非法收购古树名木窝点4个,抓获涉案人员24名,查获被盗伐林木170余吨。
当好保护生物多样性“宣传者”
昆明市公安机关森警部门与市林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制订《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禁售法律责任告知书》,深入涉林市场、场所,向1万余家商铺经营者发放告知书并签字确认,加大对重点场所和重点对象的宣传力度,切实提升普法效能;紧扣“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6·26”国际禁毒日、候鸟迁徙、古树名木宣传周、森林防火期等重点时间节点,深入林区、花鸟市场、中药材市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倡议书、展板展示、发放《保护野生动植物基本常识宣传册》、现场讲解、以案释法、入户宣传、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向群众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常识,宣讲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呼吁广大群众和商户积极主动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自觉抵制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非法交易。2022年,共开展宣传教育活动540次,发放宣传册5万余份。经过持续不断的宣传引导,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更加深入人心,通过群众电话举报、相关部门移交线索等方式,全市公安机关森警部门共处置救助野生动植物警情1000余起,成功救助蛇类360余条、鸟类580余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