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着力搭建市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日巡查、月通报、季研判”、县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日提醒、周通报、季考评”、基层所队执法办案管理室“日巡查、日提示、日整改”三级执法巡查监督网络,形成对执法源头管理、流程管控、质效评估于一体的执法监督闭环链,有效防止执法问题的发生,促进了执法质效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2021年,吴忠市公安局执法满意度再次位居全区第一,青铜峡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分别位列全区各序列第一名。
立体式监督,及时发现整改问题
吴忠市公安局在全区率先建成市、县、基层所队三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室),搭建了立体式三级执法巡查监督网络。市、县、基层所队三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室)每天坚持全天候网上巡查,实现对民警执法办案的点对点实时监督,确保随时发现执法安全隐患并及时提醒整治。
为保障三级执法巡查工作有效落实,形成层层嵌套、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吴忠市公安局出台了三级执法巡查协同监督整改工作机制,明确了市、县、基层所队三级执法巡查监督整改工作的巡查范围、运行机制和责任划分,配备87名民警辅警开展巡查监督工作,形成市、县、基层所队三级执法监督、问题整改、协同推进的监督整改协同工作机制。
巡查工作不止是案件的初始环节,包括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涉案财物的移交、强制措施的适用、证据资料的调取、法律文书的制作等涉及警情、案卷、人员、物品、场所、卷宗六大核心要素200余个执法环节。通过执法巡查,以点带面倒逼形成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抽查、县(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普查、所队执法办案管理室日清的日常执法监督格局。
工作中,吴忠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县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县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将问题下发至基层所队案管室,由基层案管室点对点指导、督促办案民警整改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任何一级没有落实指导、监督、整改责任,吴忠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将通过即时提醒、约谈通报、督办问责等形式,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并在本单位季度执法质量考核成绩中予以扣分,倒逼各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室)认真履职尽责。
目前,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宁夏智能执法平台智能预警信息14258条,通过人工巡查预警信息3267条,问题整改率达100%,执法突出问题同比下降33.6%。
全方位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
吴忠市公安局将警情回访工作作为群众监督的有力抓手,除了110接报警系统自动回访报案人外,三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室)还会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对辖区警情、案件进行回访,及时发现民警在接处警和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21年以来,三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室)累计回访警情12.6万个、案件1.7万余起,群众满意率达99.6%,同比提升2.7%。吴忠市公安局还公布12389举报热线,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主动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0.8万余项、行政处罚信息3266项。今年年初,在全区试点推行阳光办案告知(执法监督)卡,将案件办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告知案件当事人,消除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的疑虑,赢得他们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执法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推行行政案件到期督办制是吴忠市公安机关53个案管室长期主抓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定期梳理即将到期且违法嫌疑人明确的行政案件清单,下发至办案民警要求及时整改、办结,防止出现长期挂案、久拖不决的情形。目前,全市公安机关违法行为人明确的行政案件查结率达98.88%,结案率全区领先。吴忠市公安局还探索推行派出所案管室与指挥室一体化运行,将案管室整合到指挥室统一调度,融合开展执法巡查、执法监督、精准防控等工作,助推派出所改革转型升级,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