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
关于表彰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庄严宣告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精辟概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总结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九个必须”,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更加需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以崇高道德感召鼓舞,以模范榜样示范引领,为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立根铸魂、凝心聚力。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守正创新,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围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宣传道德模范事迹,弘扬道德模范精神,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涌现出一大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先进模范,成为引领社会向上向善的旗帜。 为充分展示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激发人民群众奋进新征程的强大精神力量,今年4月起,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按照从严把关、优中选优原则,经过严谨规范工作程序,根据评选结果,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张桂梅等68名同志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李增军等254名同志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始终做道德的践行者、精神的引领者、时代的奋斗者,为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力开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新局面,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要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要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把榜样力量转化为亿万群众的生动实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更为坚实的道德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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