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清理涉民企经济犯罪案件积案
2020年11月03日 08:29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中国警察网 · | 2020-11-03 08:29
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谭彦叙、通讯员吴丽霜报道: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案件执法办案质量,自10月开始,辽宁省公安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经侦部门涉民企经济犯罪案件积案清理专项工作。 辽宁省公安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成立工作小组,推行积案化解实施“五定一包”制度,即: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化解措施、定化解期限、定化解责任、定分管领导包案,采取一案一议、一案一策,综合分类处置化解。通过深入分析各类积案成因,找准问题症结,对涉民企积案符合撤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作出撤案决定;符合移送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移送相关部门或依法作出其他处理;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力争做到应撤尽撤、应诉尽诉,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截至目前,目前已清理积案156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