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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及公安工作受党委直接领导原则的确立

2021年11月19日 08:34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辛闻   
中国警察网 · 辛闻  |  2021-11-19 08:34

 

罗瑞卿在第一次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上讲话。

  1950年4月21日至5月19日,公安部召开第一次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会议根据政务院《关于在国家财政经济部门中建立保卫工作的决定》,研究全国经济保卫工作情况,确定经济保卫工作的方针、任务和组织形式。

  会议经过讨论,拟定了公安部《关于国家财政经济部门中保卫机关组织与工作的规定(草案)》《关于公营工厂矿山等企业建立安全组织与工作的决定》《关于公营工厂矿山等企业警卫武装问题的初步意见》等三个文件。5月13日,朱德、彭真同志到会讲话。朱德指出,保卫经济建设不仅是公安部门的事,也是全国人民的大事,我们不仅要完成生产任务,还要保证生产不遭受损失,不被反革命分子破坏。彭真阐述了经济部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群众路线和旧警察改造等问题,指出当前保卫工作应围绕经济建设这一党的中心任务。罗瑞卿部长在会议上提出,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这个方面的作战队伍,实行公开与秘密结合、专门与群众结合、内部与外部结合、此部与彼部结合的工作原则,建立经济保卫工作与各方面的正确关系,以便组织经济部门中强有力的反奸斗争,战胜敌人的破坏,保卫生产的安全。在作会议总结时,罗瑞卿又号召依靠工人阶级,加强专门业务,保障经济建设安全进行。

  9月27日,毛泽东同志在这次会议的总结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保卫工作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并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否则是危险的。”这一指示确立了我国公安工作受党委直接领导的根本原则。

  (文图由中国警察博物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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