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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破案数、抓获人数、追缴文物数均超此前三次专项行动总和

2021年12月14日 07:46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刘丹、谢俊思   
中国警察网 · 刘丹、谢俊思  |  2021-12-14 07:46

  本报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刘丹、谢俊思报道:记者从公安部1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1月30日,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共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2704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58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368名,其中公安部A级通缉令在逃人员22名,追缴各类文物6.1万件,破获案件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和追缴文物数均超过此前三次专项行动的总和,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据发布会介绍,去年8月,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连续第4年部署开展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今年8月,两部门决定专项行动延长1年。此次行动重点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石窟寺石刻、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盗窃损毁革命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密切协作、全力攻坚,破案件、追逃犯、打团伙、缴文物,对各类文物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其中破获部督案件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0余名,追缴文物1.4万件。在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的全力打击、严密防范下,文物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20年,全国文物犯罪案件立案数同比2019年下降了20.15%,降至十八大以来的最低值。

  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始终把追缴珍贵文物作为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断链条、挖金主、追文物,成效明显。专项行动追缴的文物中,有一级文物73件,二级文物375件,三级文物3827件,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同时,专项行动注重夯实打防工作基础,狠抓严防严控文物犯罪工作。在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公安部与国家文物局协同建立“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出台了办理文物案件的司法解释,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提供了法律、信息、证据等各方面的支撑;将文物安全防范纳入社会防控体系建设整体框架,组织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联合开展巡查巡检,在重点文博单位设立警务站、警务室,有力防范和强力震慑了文物犯罪活动。

  据了解,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2011年5月联合成立了“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建设了文物犯罪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全国文物犯罪案件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日前已收集各类文物案件信息1万余条。2016年5月,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又联合建设了“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该平台搭建在互联网上,支持使用中文、英文两种语言,目前共汇总采集了被盗(丢失)文物数据2800余条,已向社会公开发布被盗、丢失文物信息626条,协调国际刑警组织被盗艺术品数据库发布了被盗文物信息136条,并接受公众举报相关文物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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