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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推出九项车驾管便民利企新举措

2021年12月28日 07:43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傅蕾   
中国警察网 · 傅蕾  |  2021-12-28 07:43

  中国警察网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傅蕾报道:公安部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制订、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3个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新制订、修订的部门规章推出9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包括推出3项便利车辆登记新措施: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包括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还包括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此次制订、修订部门规章严格“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管理,对登记使用性质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的,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联网核查运输资质;对机动车登记发现车辆涉嫌非法生产、拼装、改装、被盗抢骗等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门启动调查程序,严格追究违法违规责任。同时,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3种增加到7种,新增对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申请增驾。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增加学习时间,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此次单独制定新的部门规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优化调整记分分值,降低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此外,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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