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新闻
新闻中心  >  公安要闻  > 正文

泉州公安出台十二项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2年04月22日 20:22     来源: 泉州公安    作者: 辛闻   
泉州公安 · 辛闻  |  2022-04-22 20:22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主动出台12项措施,回应群众正常生活需求,积极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提供便利化出入境服务

  推行“不见面”审批,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办理港澳商务备案、港澳劳务签注等业务。对因劳务、商务、就学等原因确需现场办理的,开通“绿色通道”;对外籍人才推出“一件事”联办服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同一窗口办理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两个申请事项;对出国前申请换发护照的留学人员,将护照有效期剩余时限由“不足6个月”放宽至“不足2年”。

  提供人性化户籍服务

  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有效期截止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不受有效期限制,待疫情结束后,可持迁移证、准迁证前往户籍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居住证,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时限连续计算。

  开通车驾管事项“绿色通道”

  对重点建设项目、规模以上企业复工复产急需办理的大宗车驾管事项,及为救护、防疫和运送医护人员、疫情防控物资、民生物资的车辆办理登记上牌等事项,视情开通“绿色通道”。

  依法适度查纠交通违法行为

  对因疫情导致的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或者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及其它受疫情防控影响的交通违法行为,暂不予处罚。

  保障产业链供应链

  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交通查验规范,对符合条件的各类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检查流程,优先快速通行。适当放宽物资运输车辆区域内通行条件,全力保障应急物资、民生物资市内顺利转运、配送。

  推行轻微事故快处快撤

  对事实清楚、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依法引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或通过交管12123、线上快处快赔系统进行处理;对应急物资、民生物资、电商物流等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无检验鉴定必要,原则上不暂扣车辆;上述车辆因事故损坏无法继续行驶的,积极协调转运。

  健全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深入实施经济金融风险预警研判“防风林”工程,有效预警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健全完善与较大规模民营企业、知名品牌企业警企联系制度和警企党建共建模式,切实为企业纾困解忧。

  健全内部安全防护机制

  督促指导复工复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方位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开展企业涉稳风险隐患排摸、分析研判,提前介入化解疏导。针对复工复产企业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增派警力加大巡防力度,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健全重点工程项目服务机制

  主动跟进重点工程建设,开通重点项目民爆物品审批“绿色通道”,为民爆物品购买和运输许可证的申请、审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快速响应处置涉疫涉企警情

  加强110与12345等公共服务热线的对接,建立涉疫涉企警情快速响应和多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切实做到接警快、派警快、处置快;对接报的扰乱企业复工复产、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警情,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办;对社会影响广、涉案金额大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实行专案侦办、挂牌督办,对涉企资金依法第一时间启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全力维护企业权益。

  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涉企犯罪

  深入推进“闽剑”系列专项行动,深化警税、警银、警政执法办案协作机制,重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高价倒卖防疫用品及民生物资的非法经营行为,以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合同诈骗、侵权假冒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为企业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坚持“包容审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及企业负责人违法犯罪的案件,以少羁慎押为基本原则,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冻扣财产措施;积极推行“阳光冻结”,严格区分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企业财产与股东财产,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依法第一时间返还被侵害企业的资产、资金,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触屏版 | PC版

© 中国警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