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110”接处警改革 搭建执法监管平台 开展执法问题大整治
湖北:“三驾马车”推动良法善治
“核查这一周全省110接处警是否及时,各地受立案工作是否完备。”4月25日,在湖北省公安厅“情指勤舆”一体化作战中心,民警蒋修远点开新警综平台,查看前一周办案预警。 “以往,各地接报警信息未全量汇入警综平台,后续警情是否准确处置无法监督。现在,只要报警人拨打110,警综平台自动录入报警信息。超过24小时不受理,平台会自动推送预警,倒逼基层所队在法定时限内对警情作出处理。” 蒋修远介绍的两种状况,是湖北公安执法改革的真实变化。 2021年以来,湖北公安机关通过“110”接处警改革,执法监管平台智能监督,开展执法问题大整治,推动全警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强化智能办案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良法善治在基层落地见效。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群众满意率达95.46%,创历史新高。 实施接处警改革 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 一起诈骗案中,受害人被骗7000余元,达到刑事案件追诉标准但没立案。另一起案件,受害人被骗1万余元,立了案却没有及时侦办。 2021年3月,在一次调研中,这两起案件暴露的问题引起了湖北省公安厅主要领导的关注。后期广泛摸底,湖北省公安厅还发现,基层不同程度存在有案不立、立而不侦等问题。 2021年4月以来,湖北省公安厅启动新警综平台建设,将全省82个县市110接处警信息、民警执法记录仪现场处置内容、群众上门报案监控等视音频资料全部接入新警综平台,实现警情信息全量汇入这一执法办案“主航道”,避免警情漏推、重复录入、体外循环。 “在此基础上,省公安厅出台12项规范受案立案新措施,强化源头治理,优化办案机制,严格把握标准,加强监督问责。”湖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徐辉介绍。 今年,湖北省公安厅明确了“四不两直”“三必到、四必查”督导机制。各级督导人员必到派出所接处警窗口检查接处警、受立案和依法办案情况以及新警综系统录入应用情况。 据统计,新警综平台投用后,湖北省每日警情由以往记录的近9000起增加到1.3万起。 “没想到四天就破了案,办案流程还一目了然。”4月29日,在保康县寺坪派出所,王某登录查询系统,输入查询编号,发现自己报的案件已告破。 寺坪派出所所长刘定军介绍,根据省公安厅警情处置、案件办理闭环管理要求,每起案件从接处警、受立案到办结,全程在警综平台办理,案件材料通过案管系统扫描成电子档卷宗留存,涉案财物登记入系统,实物、卷宗、系统、台账一致。全所受立案回告率、案件公示公开率均达100%。 曾经,因未及时受立案,群众对公安执法投诉时有发生。“现在投诉大幅减少,案件进展到哪,群众了然于心。”刘定军说。 搭建执法监管平台 智能风险预警 近日,武汉某派出所民警收到执法监管平台推送的预警信息。其主办案件中取保候审的嫌疑人陈某拟搭乘飞机离开武汉,而陈某的出行未获批准。 责任民警立即联系陈某,告知其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并督促陈某取消行程。 通过数据感知,就能实现对执法问题的预警、预防,这受益于智能化的执法监督管理平台。 湖北省公安厅将全省执法监管平台与118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系统、执法视音频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对接,将受案、立案、破案、结案等关键环节的信息数据在网上流转、留痕。 “源源不断的信息汇聚,让执法监管平台具备了监督智能发现、风险预警推送、问题督办闭环等功能,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精准分析、实现每案必监督。”湖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执法信息化支队支队长李煊介绍,执法监管平台已成为湖北公安法制部门执法监督管理的主要支撑平台、工作平台和应用平台。 “昨日,某派出所民警处警时间超过24小时。另一派出所民警处警文字表述不通顺……”4月9日,石首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黄颖通过执法监管平台,查看全市公安派出所接处警情况后发现异常预警。她立即整理资料,在当天的“法制网络学校”课堂上通报。 “这种早发现、早整改的执法监督,对推动执法规范化立竿见影。近一个月,大队发现立案不及时等问题24起,已全部督促办结。”黄颖说。 “执法监管平台的应用,使执法监管范围从抽查变为普查,监管阶段从事后考评转为事前提醒、事中警示、实时督促整改,实现了执法监管模式变革。”湖北警官学院教授曹礼海评价。 开展执法问题大整治 优化营商环境 仙桃某派出所民警违法超范围扣押涉案财物99.24万元,调查取证不及时,被追责。 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办理徐某职务侵占案时将案件长期搁置,责任人被问责。 一批执法不规范案例登上湖北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黑榜”。 2021年,湖北省公安厅以整治干预司法、违规异地办案等为抓手,组织全省公安机关交叉检查、抽查警情1.5万余起,发现并整改不如实立案等问题249个,整改2019年以来受立案和在侦经济犯罪案问题120个。 今年,湖北省公安厅趁势而上,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接处警和现场执法不规范、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和违规受立案、挂案不处等6类问题。 对发现的问题,湖北省公安厅督导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将执法问题清单和典型案例下发各地举一反三 ,变一地教训为全警财富。 不仅堵,还要补。湖北省公安厅制定《湖北省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及案件管理工作规定》等36个规范性文件,市县公安机关围绕权力运行、执法监督建立等完善284项制度,发挥制度管人管权治本之效,防止顽疾反弹。 严禁插手经济纠纷,提级审查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范围有明确界定,跨区域办案协作内容、争议解决方式及责任追究有了新指引……在湖北,曾经的执法问题正在制度引导下日益规范。这些都是湖北省公安厅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让良法善治惠及民生的生动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