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读书”两涉黄签约作者在京接受庭审时坦白
受编辑诱导写“大尺度言情小说”
2015年04月27日 17:28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


4月27日,二人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提起公诉。 编辑:通过各种方式诱导作者写大尺度言情小说 4月27日10时许,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公开庭审中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说,“新浪读书”栏目曾经的签约作者谭某某2014年6月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湖北人谭某某2013年底在一QQ群,发现了“新浪读书”编辑刘某某发布信息招人写小说,就试着同他联系。 刘某某告诉谭某某,需要为“新浪读书”栏目写些“大尺度言情小说”。后来,刘某某因工作原因,不能再编谭某某写的东西了,随后刘某某的领导让编辑彭某某接手,负责谭某某的小说《命犯桃花:女校男医师》。 《命犯桃花:女校男医师》在通过“新浪读书”栏目在网络上公开发表并销售,经北京市公安局审查鉴定,该书存在淫秽内容,为淫秽小说。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同日还对另外一名“新浪读书”签约作者乔某某进行公开庭审,他同栏目编辑认识是经熟人拉拢。 “新浪读书”栏目同乔某某签约时,编辑只是告诉他“性器官不能写”、“细节不能写”,没有交代其它事情。乔某某每次写完《乡村小子猎美记:山野猎妇》后,编辑审核修改的内容非常少。 作者:写涉黄小说带来的收入可以维持日常生活 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庭审中对谭某某、乔某某通过违法犯罪进行营利的情况认真进行了一番了解。 就读于四川某高校的在校研究生的谭某某,从小家庭条件不好,上学期间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因为缺钱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一开始不会写,就模仿着“新浪读书”栏目其它淫秽小说写《命犯桃花:女校男医师》。这本书让他得到9164元,远比打工来钱容易。 乔某某写《乡村小子猎美记:山野猎妇》获利24695元,平时生活完全靠写涉黄文学维持。 他们二人向交代,“新浪读书”栏目分成是“三七开”,每月中旬通过银行卡打钱给作者。也就是说,“新浪读书”栏目通过两本书分别营利3927、10583元。 签约作者从“新浪读书”栏目处挣钱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乔某某写了200多章节,前100章不收费,之后的章节读者需要付费阅读。同时,他需要先写一些章节,让“新浪读书”栏目看到阅读效果,才能成为签约作者,才有资格拿稿费。 读者:上万点击量代表有两三百人阅读过 在法庭上,谭某某对自己干过的事情心有余悸,生怕点击量被法官当成阅读人数而加重刑罚,“在‘新浪读书’上显示的一万多次章节购买量,代表有两三百人阅读过。” 《乡村小子猎美记:山野猎妇》《命犯桃花:女校男医师》章节购买次数分别为6、11万余次。目前,还有不少读书类网站在转载这两部涉黄小说,它们所提供的阅读服务多为免费,究竟多少人看过就不得而知了。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出,谭某某、乔某某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对社会造成了危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另据了解,二人均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认罪态度良好,对做过的事情后悔不已,所涉案件由海淀区公安局侦查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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