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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禁放区同比增加22%

2021年02月05日 09:21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徐立民   
中国警察网 · 徐立民  |  2021-02-05 09:21

  中国警察网讯 2月4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情况,公布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和禁放区域等内容。

  北京市烟花办牵动协调45个成员单位,立足“改善空气质量”的高起点,坚持“首善之区”的高标准,按照“依法行政、社会治理、从严管控、民意主导”的工作原则,采取“周密组织部署、强化宣传发动、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全面隐患排查、严格禁放看护”等工作措施,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部分区禁放区域增加。2021年全市禁放区约5318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32.4%,同比增加22%;石景山区、顺义区、延庆区、平谷区等增划了禁放区,石景山区、顺义区行政区域范围实行全面禁放;延庆区增加了4个乡镇为禁放区,平谷中心城区增划了禁放区域。全市限放区约410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5%,与去年无明显变化。其他区域除禁放点外为可燃放区域。

  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宣传主题为“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宣传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指导、职能部门系统牵动,属地政府组织实施,紧密依托宣传专班,充分整合各类资源,按照“十进”、“十有”(“十进”即“进机关大院、进涉外机构、进公交地铁、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部队、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十有”即“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上有点击、道路有横幅、小区有展板、手机有提示、面上有标识、单位有活动、群众有共识”。)的工作要求,将宣传发动贯穿始终,切实形成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的舆论导向。今年市烟花办制作了动画宣传片,将于春节期间在公交移动电视播放,设立了烟花爆竹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相关管理规定及宣传口号,印制了100余万份海报、一封信等宣传品。

  严厉打击查缴了非法烟花爆竹。2020年11月北京市公安局启动了集中打击查缴非法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依托京津冀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持“四查”措施(查点上私售、查面上私存、查道路私运、查个人私买),全时空打击查缴,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一是依托治安、交通检查站,开展定点检查、动态巡控和设卡盘查,加强非法流入查堵,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开展地毯式、滚动式排查,及时发现和清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三是对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落地核查,精准打击,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破获涉及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的烟花爆竹案件160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4278箱,依法处理170人。

  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零售单位进行了许可,共许可10家零售点,分布在昌平、通州、平谷、密云、延庆、怀柔六个区。2021年本市允许销售爆竹类、线香类、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等136个烟花爆竹品种,禁止销售、燃放影响空气质量、引发火情等安全问题几率相对较大的吐珠类和组合烟花类品种。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2021年2月6日至16日(农历腊月二十五日至正月初五)。

  优化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看护机制。北京市烟花办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区政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政府主责、行业部门协同”的工作原则,强化“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基层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督指导、社会单位自治主体”的管理作用,依托禁放看护专班,严格落实和进一步优化“网格化、实名制”,对全市网格严格“五个明确”要求,抓好“八个责任”落实。充分整合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在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集中组织开展禁放看护工作,确保首都社会治安平稳有序,确保实现禁限放工作目标。

  下一步,北京市烟花办将继续积极协调会同各部门、各区政府,为实现“禁放区禁住、限放区安全、社会面平稳”的工作目标,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自身做起,遵守禁限放规定,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市环境。在此,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五环路内禁放区和各区划定的禁放区内不要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同时,16处禁放地点也全年禁止燃放。当全市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时,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再次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不放、少放烟花爆竹,减少污染排放,为北京蓝天贡献一份力量。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提供线索,举报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行为,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防止危害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每箱20元,最高2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010—62074289。



责任编辑:徐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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