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取消外来人口落户城镇限制
2020年09月13日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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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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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网 · | 2020-09-13 12:20
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庄玲玲报道:近日,吉林省公安厅会同教育、人社、卫健等部门联合出台《吉林省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取消外来人口落户城镇限制条件,优化居住证申请、发放服务。 意见明确,全面取消城市租房落户对缴纳社保年限的限制,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合法稳定住所即可申请落户;取消投亲落户城镇年龄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全面取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国民教育同等学力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和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落户限制,可据本人意愿在工作地、居住地、直系亲属(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申请落户;全面取消民营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落户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工作地、居住地城镇落户;全面取消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限制,各类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居住的即可申请落户;全面实行农村籍大学生、农村籍退伍转业军人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在优化居住证申请、发放服务方面,吉林省公安机关拓宽申领居住证认证渠道,外地居民符合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或在居住地缴纳社保、异地就医、连续就读满半年的,即可申领居住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