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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深化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机制改革

2021年10月15日 09:28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谢佳 杨成涛   
中国警察网 · 谢佳 杨成涛  |  2021-10-15 09:28

  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谢佳、通讯员杨成涛报道: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启动以来,浙江省公安厅聚焦第一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反映出的执法源头性问题,抓好统筹协调,以精细推动相关制度落实为切入点,通过深化改革,精心打造现代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机制。

  浙江省公安厅制定刑事办案负面清单,明确派出所不得办理的12类案件,划定了派出所办案“禁区”,同步推动建设跨警种的专业办案队伍入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专司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同时,通过加强中心政法联动区、速裁法庭建设,深入开展刑拘直诉、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等工作,构建起专业集约、快慢分道、政法一体的新型办案机制。目前,全省已有90余支1500余人的专业办案(案审)队伍,50%以上的刑事案件在中心办理,20%以上的刑事案件在10日办结,刑事办案质量和刑事诉讼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浙江省公安厅推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其组织规划、协调推动、监督指导本地区、本单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中枢”职责,发挥好管理委员会统筹执法监管的“龙头”作用。同时,确立11个警种部门执法监管5大方面的共性责任和46项个性责任,并自上而下壮大派驻法制员队伍,夯实源头管控基础,压紧压实警种条线和基层办案单位执法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构建权责明晰、严密高效、条块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

  浙江省公安厅立足改革大局,坚持党委统揽,以明责、明权、明法为牵引,厅党委专题研究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工作,明确“项目化+清单式”推进的改革路径,配套下发《省公安厅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工作任务清单》,细化明确20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并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张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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