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出台实施细则 严查渣土车违法行为


中国警察网讯 为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有效遏制渣土车违法违规运输带来的诸多问题,日前,福建省石狮公安交警部门出台《石狮市渣土车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治理实施细则》,严厉查处渣土车各项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实施细则,渣土车恶意人为干扰或者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逃避监管的、未按规定申请运输路线牌或者不按指定审批路线行驶的,将被依法严处,3个月内被查获1次的禁止通行15天,参加安全教育学习10天并考试合格后才可恢复通行;被查获2次的将被列入“黑名单”3个月,参加安全教育学习20天;全年被查获3次的,将被清退出石狮市渣土车运输管理平台。对于渣土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载100%以上、超速20%以上、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在3个月内被查获1次的禁止通行15天,参加安全教育学习10天并考试合格后恢复通行;被查获两次的禁止通行30天,参加安全教育学习20天并考试合格后恢复运行;一年内被查获三次的,驾驶员将被列入“黑名单”,清退出石狮市渣土车运输管理平台。 针对渣土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各渣土运输企业必须督促驾驶员,每个月10日前对所属车辆上个月的交通违法进行“清零”处理,对未完成违法“清零”处理、隐患未整改的车辆,严禁上路运行。同时,各渣土运输企业要切实做好渣土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并形成工作台账。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将责令停业整顿。对未报备路线私自作业的企业,违反1次的停业整顿5天,违反2次的停业整顿10天,违反3次的停业整顿1个月。停工期间,所有车辆驾驶员统一参加交警大队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对不按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把该企业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直至清退出管控平台。 据统计,今年以来,石狮公安交警联合有关部门共检查渣土运输企业63家次,检查工程项目、混凝土搅拌站、水利项目等360余次,约谈企业34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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