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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生命打开“绿色通道”

2020年11月13日 14:07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张昌荣 赵勇进   
中国警察网 · 张昌荣 赵勇进  |  2020-11-13 14:07

  中国警察网讯 为了确保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者能够得到及时救助,着力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扶危救急的作用,烟台公安机关在全市38家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开通了“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实现了域内全覆盖,让救助基金真正成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救命钱”。

民警为群众办理手续。

  “救助基金绿色通道”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受伤入院时,医院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先实施抢救,然后再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以确保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其旨在保证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从侵权人那里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的抢救或者适当的补偿。

  同时,还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以后,如果遇到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这三种情况,事故受害人(或委托代理人)可及时向当地救助基金管理部门提出垫付申请。救助基金管理部门判定事故符合垫付条件后,会在第一时间联系医疗机构为伤者开通“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同时引导事故当事人准备材料,完成救助基金申请手续。

  今年以来,烟台市公安局救助基金办公室共受理各类救助基金申请500余起,救助事故伤员349人,合计垫付金额1740.21余万元,帮助近400个家庭度过了困境。



责任编辑: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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