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原是“有缘人”同年同月同日生
2021年01月25日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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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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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网 · | 2021-01-25 19:10
中国警察网讯 1月21日上午,山东省东阿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处理了一起道路交通碰撞事故,事故调查中民警发现:涉事双方当事人居然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生活中竟然有如此巧合之事,实在让人难以置信。 据悉,21日上午11时许,东阿尹某、王某在北环堂子村附近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幸运的是双方没有人员受伤,只是车辆轻微剐蹭。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展开勘查。民警了解有关情况后,不禁愣住了:涉事双方均为1995年5月23日出生。最后,在民警协调下,两人握手言和。 在此,东阿交警提醒广大群众,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像这样巧合的缘分,更应该发生一个正确的地点和正确的时间,最好是“相遇”而不是“相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