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逃避酒驾责任二次饮酒 滕州警方一眼识破
2021年08月10日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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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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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网 · | 2021-08-10 16:51
中国警察网讯 8月7日,山东省滕州市的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徐某为掩盖酒驾罪行竟再次饮酒后报警。 据了解,当日16时许,徐某驾驶机动车沿滕州市科圣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奥体中心西门路段时,与正在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左转弯的聂某某及乘车人张某某相撞,致车辆损坏,聂某某及张某某受伤。 事发后,徐某没有立即报警,而是自行驾车载聂某某及张某某到医院进行治疗,途中,聂某某等人闻到徐某满身酒气,怀疑其酒后驾驶,但均被徐某否认。在聂某某二人诊疗期间,徐某乘坐出租车从医院赶至家中,为了掩盖自己饮酒驾车的事实而再次饮酒。 之后,接到报警的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办案民警经多方调查取证,确认了徐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铁证面前,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因徐某、聂某某的违法行为共同造成此次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徐某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聂某某承担次要责任,张某某无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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