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仲裁员和民警一起到场耐心调解,圆满化解了我和现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现在,我还能继续租房,再也不用担心生意受到影响了。”近日,说起“仲裁员+派出所”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在江苏省扬州市梅岭街道租赁门面房的一位租客深有感触。
2024年以来,扬州市公安局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扬州市仲裁委员会联合创建“仲裁进警格”暨“仲裁员+派出所”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重点对多次报警的复杂矛盾纠纷警情开展集中攻坚调处,通过专业仲裁员及时介入调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月6日,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汊河派出所民警和仲裁员化解复杂矛盾纠纷。冯晖 摄
邀请专业仲裁员介入调解
位于梅岭街道的一处门面房,经过法拍更换了房东。门面房此前一直在出租,如今新房东要求收回房屋,租客以与原房东签订的合同期限到2029年为由拒绝腾退。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现房东遂将门面房直接上锁,租客因此报警。
虽经民警多次调解,房东和租客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扬州市公安局景区分局梅岭派出所随即启动“仲裁进警格”响应机制,邀请仲裁员李超介入调解。李超凭借多年经济纠纷调处经验和专业素养,迅速理清复杂交错的合同纠纷,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制定解决方案。最终,在派出所推动下,双方签订了新的合同,事情得到妥善解决。
在扬州,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何为仲裁进警格?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并由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而仲裁进警格,就是将仲裁概念引入矛盾纠纷多元调解的一项创新举措。
2024年3月,扬州市公安局基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上交的为民服务理念,在前期警网融合多元治理的基础上,联合市仲裁委,开辟出一条全新调处途径。
截至2024年12月底,扬州市公安局通过“仲裁进警格”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00余起,其中合同纠纷近100起、债务纠纷54起、劳资纠纷32起、产权纠纷18起。
让矛盾纠纷“有结”变“有解”
据扬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92名专业仲裁员已与10个县(市、区)公安(分)局的120个派出所实行挂钩联系、分片包干,并在部分民商事纠纷较多的派出所建立“仲裁工作站”,由仲裁员驻点服务,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扬州市公安局围绕介入、调处、决议等环节,全面制定《仲裁参与派出所纠纷调处规范》。根据规范,对较为复杂或重复多次的民商类、经济类警情,公安机关可视情“呼叫”仲裁员“支援”,开展联合调解,切实提高民事调处质效。
广陵分局汤汪派出所在一楼显眼区域,设置专门的仲裁服务联络点。“过去,群众对仲裁较为陌生。通过前期邀请扬州市仲裁委的律师向群众宣传仲裁高效专业的优势作用,如今已有不少群众了解仲裁、参与仲裁。”汤汪派出所所长孙亮介绍,以往面对一些经济纠纷、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时,警方缺乏专业调解力量;如今有了仲裁员的介入,公安部门能够打破调解僵局,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低成本、高效率。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我们也更能够接受!”日前,曾在汤汪派出所仲裁服务联络点接受仲裁服务的高女士表示,在家门口的派出所就能享受到高效、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对老百姓来说省时又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