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指导基层单位选聘97名法制监督员派驻执法办案部门开展工作
●各旗县区公安机关按照本地区警情分布特点,因地制宜派驻法制员随警作战,服务各办案单位和派出所,全面提升执法质量
“咱们这个案子目前已经固定了证据,接下来要对嫌疑人采取措施”。3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自由路派出所办案民警焦福东、翟文畅拿着一本案卷一边讨论一边走进派驻法制员办公室,提请对一起治安案件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青山区分局派驻自由路派出所法制员白冬仔细审核案卷后发现,这是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通过查看双方笔录、现场视频监控和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材料,白冬发现部分证据存在问题,部分违法事实未能完全查清,且缺少伤情鉴定等材料。白冬当即列出问题清单,指导办案民警针对疑点进一步调查取证,完善证据链条,同时建议办案民警将双方约到派出所调解室进行调解沟通,防止进一步激化矛盾。
“从源头堵塞执法问题的发生,是派驻法制员的一项重要职责,每一起案件的证据材料我都会严格审核。”白冬说。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标准化建设,包头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法制员作用,指导基层单位选聘97名法制监督员派驻执法办案部门开展工作,进行“贴心式”指导、“零距离”监督,进一步深化全市法治公安建设,有效提升执法源头监管能力和水平。包头各旗县区公安机关按照本地区警情分布特点,因地制宜派驻法制员随警作战,服务各办案单位和派出所,全面提升执法质量。
每起警情是否登记在册、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涉案财物是否集中保管、每日警情是否回访、每起案件处置是否规范……从2月17日包头开始推行全市公安机关派驻法制员工作以来,所有派驻派出所法制员像白冬一样充分发挥驻所优势,紧盯“现场、线索、对象”等关键环节,常态化督促办案民警规范执法,紧密围绕“警、人、案、物、场、卷”开展全量监测和全流程闭环管理,重点关注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挂不决等执法突出问题,确保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
谈起这一个多月的工作,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分局派驻石拐派出所法制员赵世慧颇有感慨:“目前,派出所在执法办案中最重要的阶段莫过于侦查取证阶段。现在违法犯罪手法呈现多样化特点,这要求公安机关在侦查取证阶段要以最正规的程序和最快的速度获取各方的证言、物证等证据。作为派驻法制员,我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案件详情,看到第一手证据材料,就可以精准服务民警办案,为他们提供法律支撑,确保整个案件办理过程合法合规及时。”
据了解,自派驻法制员机制运行以来,包头全市派驻法制员已巡查刑事案件560余起、行政案件1400余起,全市基层执法部门办案能力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