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盾牌,热血铸就;清明时节,遥寄哀思。在清明节到来之际,“忠诚的信仰”许喆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天津市公安局举行,深情追忆为保护万家平安而奉献出宝贵生命的公安英模——许喆。
2024年9月15日,原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现为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四级高级警长许喆,因长期高强度工作积劳成疾,患胃癌不幸去世,年仅43岁。
报告会上,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刑侦支队政委李辉、滨海新区中八车村居民庞玉英、许喆爱人陈立香、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板厂路派出所副所长佟海晨,通过不同视角讲述许喆同志在践行“忠诚的信仰”道路上留下的感人故事和光辉事迹。
“我是滨海分局刑侦支队政委李辉。在刑警这个英雄辈出的集体里,一个个舍生忘死的身影,凝聚成滨海公安护航发展的靓丽风景,也化作了暗夜里每一个与罪犯殊死搏斗最亮的星。许喆,无疑是其中最为耀眼的那一颗,他的故事,永远镌刻在了我们的记忆里。”在报告会上,许喆的师父李辉讲述了一位优秀刑警的璀璨一生。
“清楚地记得他第一次和我谈心时,眼神中透露出的那份无所畏惧的勇气和永不服输的胆识,他说:‘我觉得干公安就得干刑警,刑警最大的本事,就是要多破案、快破案、破大案’。” 李辉讲述着与许喆并肩作战的点点滴滴,他说道,“无论办案条件多么艰苦,许喆都咬牙坚持。他太爱这份职业,太爱这个工作了,他说自己人生所有的价值、所有的骄傲都是从侦破一起起案件里获得的。”
“案子不破,就是欠着老百姓的债。”这是许喆生前常挂在嘴边的话,哪怕身患绝症的时候,他想的不是如何延续自己的生命,而是争分夺秒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从确诊到离世,整整持续了519天,对于许喆而言,是怎样的519天?
那是他以常人难以想像的毅力与病魔抗争,吃了将近200盒止痛片,无法进食输了近100袋营养液,体重从150多斤下降到60斤的519天。
那是他强忍剧痛、分析案件,实现重大案件全破目标的519天。
那是他办起案来全情投入、浑然忘我,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作上天馈赠的519天。
生命何其宝贵?唯有绝对忠诚,才会至信执著、坚毅果敢,燃烧到生命最后一刻。许喆就是用一腔热血铸就忠诚信仰,用生命守护着百姓平安。
庞玉英退休前是滨海新区胡家园街中八车村的干部。多年前,庞玉英和同事被几个歹徒殴打,之后歹徒快速驾车逃离了现场。报案后,办理这起案件的正是许喆,两人因此相识。
“他给我打过很多电话,一边安抚情绪,一边了解案情。有时为了印证一个细节、提取一个证据,要跑好几个地方。”许喆的认真劲儿,让庞玉英特别感动、心理也变得踏实,最终案件成功告破。“说真的,当初刚被打时,我内心很绝望。可如今我相信了,有公安民警在,咱老百姓就会永远幸福平安!”
没有节假日、休息日,坚守,只为兑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却亏欠了家人。清明是个思念的日子,作为妻子,陈立香对许喆的思念,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在别人眼中,许喆是身着警服、英姿飒爽,为守护正义奔波在刑侦一线的刑警。在我心里,他是我一生的挚爱。” 泪水,是情感最真挚的流露,也是思念最苦楚的表达,含着眼泪的陈立香讲述着对爱人的不舍与怀念。
“他总是回来很晚,怕打扰我和孩子休息,他就蹑手蹑脚在沙发上和衣而睡。我感觉到他回来了,就悄悄走出屋,给他盖上被子。”婚后,陈立香习惯了丈夫的早出晚归,但每当这个时候她心里总是五味杂陈,因为即便是像这样回家的日子,也是少的可怜。
“在他最后的那段时间里,是我们结婚以来一起呆的最长的时间,却也是最后的时间。”许喆去世后,陈立香一直沉溺在悲痛中走不出来,因为习惯了丈夫不着家,却不习惯没有他的日子,“你忙,你不着家,我不怪你;你苦,你累,我心疼你;可不管怎样不管多晚你都会回来,如今你却再也回不来了,多少次午夜梦回,我都恍惚听到门开的声音,于是便起身要去给你盖被子,可每一次看到空空的沙发,我才想起,那个爱我的我爱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
斯人已去,精神永存。许喆离开后,有一种力量激励着熟悉他的徒弟。报告会上,作为许喆众多徒弟的一员,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板厂路派出所副所长佟海晨哽咽地说:“多想再喊你一声师父。”
在佟海晨心中,师父的世界很纯粹,就是搞案子,“他一辈子都在和案子死磕,他的案件战术板上画满了星号,他告诉我们,每个标记都是被害人在等公道!那种热爱和坚定,不加修饰,无比赤诚,从他的身上,我不仅学到了业务,更学到了如何做人。”
“师父,我们将以你为榜样,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争当人民群众的守护神!”佟海晨实意宣讲让场下许多听众瞬间催人泪下,一段段故事感人肺腑;掌声一次次响起,泪水一次次擦去。
记住一个人,就是活成他的样子,而最好的缅怀,就是沿着他的足迹接续奋进。报告会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面向全市政法机关举行。聆听报告会后,政法干警纷纷表示,要以榜样为引领,把英模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全力以赴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护航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续写忠诚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