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3月20日18时许,安徽省肥东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桥头集路高架与包公大道高架交口处有一车辆逆向行驶,多辆车紧急避让,情况十分危险。
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在附近巡逻的铁骑队员开展核查拦截工作。经核查,发现该车辆已经不在高架上,随后铁骑队员经过调查成功锁定逆行车辆,并在当晚通知该违法车辆驾驶人到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受处罚。
当日21时许,逆行车辆驾驶人郭某某来到交管大队。经询问,郭某某刚驾驶车辆2个月,因不想绕路便在高架上口处掉头逆行,想从就近的下口驶出前往目的地,所幸这一波“逆行操作”未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
面对交警严厉的批评教育,郭某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然而当交警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时,郭某某却突然情绪激动起来,不愿接受处罚。面对这一情况,交警言明利害,耐心对其进行教育,最终郭某某情绪平静下来,主动配合民警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