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中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2024年3月,王某前往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在好朋友刘某的介绍下,认识了某建筑劳务公司的法人鲁某某,与该建筑劳务公司商议承包其于公司下的一项土石工程项目,随后便将20万元的保证金转账到中间人刘某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与刘某签订了工程居间协议。到了约定进场施工的时间,王某迟迟不能被安排进场施工,便打电话询问该建筑劳务公司的法人鲁某某,鲁某某称自己并未收到任何钱款,王某认为自己被骗,前往公安机关报警。
经过办案民警缜密调查,发现虽然王某的保证金未交给鲁某某及其建筑劳务公司,但鲁某某与中间人刘某确实承接的有该项工程。办案民警通过多方走访,再向上查证工程来源,发现鲁某某及其公司从另一人李某某手中承包的该项工程系虚假工程,鲁某某还向李某某缴纳了60万元的保证金,鲁某某公司与上游公司签订的合同公章及签字都系李某某伪造,而此时鲁某某对被骗一事还不知情。近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破获了该起工程转包的合同诈骗“案中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颍州经侦提示,在工程承包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审查分包方公司和个人主体真实情况、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资质情况,审查合同条款细节,避免贪图便宜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