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群众赵某前往安徽省五河县公安局临北派出所户籍大厅办理业务。户籍民警在接待过程中,发现赵某面色异常泛红,且身上散发明显酒气,立即向值班所领导报告。
值班所长闻讯迅速赶至现场。面对询问,赵某虽承认驾车前来,却心存侥幸,言语间辩解“没喝多少”“感觉没事”。民警当即严肃指出其行为的危险性,并立即联系交管大队城南中队值班交警到场处置。
交警到场后,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赵某进行现场检测。结果显示,赵某体内的酒精含量高达36mg/100ml,已明确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目前,赵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移交交管部门,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