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2月,“快处快赔121”工作机制在福建省宁德市中心城区推广应用以来,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下称东侨交警)在原有基础上,结合东侨地域实际,不断提升、拓展、规范,将原来需要3个工作日的案件办理、调解和理赔流程缩短到最快8分钟办结。
拓展投保范围
实现快处车辆全地域覆盖
今年1月8日,宁德市区福宁北路2号隧道内发生一起三车连环追尾事故,造成该隧道口车辆行驶缓慢,车辆滞留长达2公里。宁德市公安局接到驾驶员李女士报警后,快处快赔中心值班民警立即引导其通过手机微信使用“快处快赔121”。按照提示,李女士快速完成了事故的现场初审。随后,值班民警继续引导事故三方将事故车辆撤离出隧道。当道路恢复畅通时,距离报警时间不过8分钟。
近年来,随着众多重点企业强势入驻东侨,行经东侨辖区的公交车辆、重点企业员工接送班车、重点项目物流货车等数量剧增。为了更好地为辖区服务,东侨交警积极协调宁德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宁德18家财险公司联席会议,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理赔范围由原来省内范围投保车辆,拓展至全国范围内投保的车辆。同时,东侨交警拓展了快赔方式,保险公司向指定的汽修厂、4S店直接结算维修费用,车主无需垫付。
东侨交警结合地域实际,拓展车辆投保区域范围、拓展保险快赔方式和事故适用范围,减少了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辖区道路交通拥堵警情和驾驶人员往返保险公司对接理赔事宜的繁琐,从而减少了客、货运企业车辆的运营成本,提高了运营效益。
遵循民事权利自愿
实现轻微事故全类型覆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自行协商’章节,立法本意就是在尊重民事权利自愿原则的基础上,节约警力、缓解道路拥堵,以达到高效便民、化解矛盾的社会效果。”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黄健介绍,依据该规定,群众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有了更多处置选择,而东侨交警也在法律范畴内,对适用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拓展。
“例如,原来‘快处快赔121’小程序对接的‘交管12123’APP无法处理的车辆无保险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现在根据‘民事权利自愿原则’,我们新增导入了‘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发生事故车辆无保险、但在本起事故中不承担责任的,或者车辆无保险、在本起事故中虽有责任但驾驶人愿意自行赔付他方财产损失的,也适用快处快赔。”黄健说道。此外,对于车辆未检验、驾驶证未审验,车辆财产损失在交强险范围内;车辆无法自行移动;二手交易车辆保险未变更;一年内达到3次事故以上;离开现场事后报警的等“交管12123”APP无法处理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在如今的东侨,也被纳入了“快处快赔”适用范围。
当然,线上的“灵活操作”,并不意味着对线下违法行为的“轻轻放过”。为了进一步净化环境、提质增效,东侨交警同时利用平峰时段强化对自行协商涉及保险理赔的、5000元以上较大车损赔付的、一年内多次报警的、事后报警处理的复审,重点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发生事故冒名项替、制造虚假事故骗取保险资金、主动多担责侵害保险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在保证事故真实有效及责任划分恰当的基础上,一切都是为让车主最大限度享受公安改革红利。”黄健表示。
在线指导快处
3分钟解决“小事故大拥堵”
对于“快处快赔121”带来的好处,身处交管一线的执勤民警李俊辰同样深有感触。“以前辖区一旦发生事故,民警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奔赴现场处置警情。等到撤离现场,一般需要30分钟以上。在此期间造成的路段拥堵、车辆滞留,又要耗费大量警力开展疏导。”李俊辰说,“快处快赔121”工作机制应用以后,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可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或由警务辅助人员在线指导事故处理,不仅将原来事故车辆撤离现场的时间缩短到最快3分钟,解决了“小事故大拥堵”问题,更极大地节约了警力资源。
值得一提的是,在将“快处快赔121”工作机制“移栽”至本土应用发展的过程中,东侨交警还创造性地将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纳入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值班体系,将前者的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与后者进行有机融合。“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每天安排2名专职辅警、1名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值班,将原来快处快赔事故受理时间的8小时拓展至24小时全天候。”黄健说。
掌上快处、马上快赔、一次不跑、矛盾减少,数据更有说服力。2021年下半年,东侨辖区道路交通总事故起数1493起,其中线上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121”的起数628起,占道路交通事故总数约42%,现场无纠纷的快处快赔约占72%;交通事故出警数下降约36%,实现了既节约警力资源,又便捷服务群众的“双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