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2024年以来,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创新探索实践,与驻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方、交通局高速路政等“一路多方”单位探索建立“421”巡逻服务管控机制,进一步整合优化各部门单位警力、人力、物力摆布机制,不断提升高速交警服务管控科学化水平。
固化协同框架、厘清联动职责
立足“警路企”各自优势,探索“一路多方”“421”联合巡逻服务管控机制,即明确高速交警支队下辖各大队实行一日4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实行一日2巡、交通局高速路政实行一日1巡,定车、定人、定路线,由交警、路政、路管三部门共同开展错时巡逻,全面覆盖重点时段路段,联合开展交通违法查处劝导、事故现场先期处置、道路快速疏通,对动物上路、货物洒落、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车辆损坏占用车道等安全隐患快速发现、及时处理,做到信息互通、职能互补,有效防范化解各类事故隐患及次生危险。同时,“一路多方”共用共享“一张表”(巡查服务管控值班表),实现了路面服务管控“1+1>2”集约高效提升。
坚持实用实效、突出管控重点
根据辖区交通流量、易发事故类型等规律特点,紧紧抓牢“四个时段”“四个点位”,全面提升联动管控效能。“四个时段”,即在10时至12时、14时至17时、20时至23时、次日0时至4时四个勤务管理重点时段,由“一路多方”有针对性调整警力、人力、物力开展差异化精准服务管控勤务;“四个点位”,即紧紧把牢大瓮山隧道、枢纽立交、服务区、收费站四个复杂环境点位,常态化开展突发事故处置联合演练。通过进一步优化“线上线下”立体服务管控,打通“一路多方”信息壁垒,有力推动跨部门单位应急联合巡查、预警、调度、处置、反馈一体化运作。
顺畅运转体系、确保机制成效
强化机制设计,成立全市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合巡逻服务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日照高速交警支队业务指导大队具体负责整体工作的指挥调度,配套建立多方巡逻服务管控工作联络平台,实现各类信息互联共享。遇有雨、雾、雪、冰等恶劣天气,以及交通事故拥堵、节假日旅游高峰等突发情况,由高速交警即时发布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各方均加派警力、人力、物力,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和危险点段驻点服务管控,形成了“交警吹哨、部门报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此基础上,如遇辖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即由高速交警负责倒查“421”机制执行落实情况,按照尽职履职免责、失职失责追查的规定要求,对未严格落实巡逻服务管控机制的单位和责任人,由“一路多方”联合追究相关责任,确保“421”机制末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