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莺。
8月26日上午,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漯河市开发区金山路十一中校园内捡到一只野生保护动物。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报警人是学校后勤人员,早上在校园内打扫卫生时发现墙角蜷缩着一只无法飞行的“大鸟”,因长相罕见,经网上查询,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莺,随即报警人报警寻求帮助。
民警立即联系了漯河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将这只“大鸟”送至救护中心,经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鉴定,该“大鸟”确实是夜莺,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夜莺已移交漯河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