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8个月。
据悉,彭某曾多次在长江阳新段江水边非法捕鱼并联系买主进行售卖。警方在掌握其违法犯罪线索后,立即循线追踪,展开调查。在充分掌握彭某一伙的作案规律后,决定对彭某、曹某和胡某开展收网行动。
2023年7月13日,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黄冈派出所对彭某、曹某、胡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立案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在明知长江十年禁捕的情况下,仍于2021至2023年期间,多次使用工具,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并形成较为稳定的“捕、运、销”利益链条,非法捕捞渔获物超过1000千克,售卖江鱼违法所得4.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