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7月2日,马某无证驾驶鄂K66***号牌小型轿车在湖北省云梦县城关镇梦泽大道与文化路交会处,与周某驾驶的鄂KF1***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后,马某不是主动承担责任,而是找同车朋友顶包,最终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云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接警后迅速前往现场勘查处置。在事故现场,一名胡姓男子自称是肇事司机。然而,民警在深入询问和调查过程中,察觉胡某所说并非事实。随即,民警调取沿途卡口监控视频,画面显示事故发生前肇事车辆一直是同车的马某在驾驶。在铁证面前,马某最终承认,事发时是自己驾驶的车辆,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肇事,害怕被处罚,于是让同车朋友胡某帮忙“顶包”。
当民警进一步核查两人身份信息时,发现两人均有涉毒前科,随即联系禁毒大队民警到场对两人进行涉毒检测,胡某呈阳性。
最终,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马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8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胡某涉嫌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因其涉毒,目前已移交至辖区派出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