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陕西省榆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基层警务室规范化建设,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这次我不和解!”近日,陈某怒气冲冲地来到高新分局沙河路派出所兴达路暖心警务会客厅,称要报警并且还要打官司。
正在值班的社区民警杨帅了解到,矛盾纠纷源于辖区一小区住户陈某装修自家房屋时,楼下邻居觉得噪音太大,双方产生言语冲突。此前,该纠纷经过小区物业调解,已形成调解方案,双方本已在该小区物业的调解下达成协议,但因楼下宋某在该小区业主群内散布“他家向我家低头”等言论而再次被激怒,陈某拒绝兑现协议。
4月18日早,杨帅分析研判后,邀请兴达路暖心警务会客厅常驻调解员张锦玲前往争议地点进行现场勘验。二人发现,陈某家装修确实产生了一定噪音,但并没有楼下业主讲得严重。因为工作原因,楼下业主宋某经常上夜班,休班在家时正是楼上业主陈某家装修时间,所以任何响动都显得特别明显。
“根据我国相关标准,室内不同场所对于噪音的界定有所不同,居民住宅室内的噪音白天不宜超过55分贝,夜间(通常指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6点)应不超过45分贝。当室内噪音持续超过这个标准时,就可能会对居民的正常生活、休息、学习等造成干扰,被视为噪音污染……”
联想到这个小区关于噪音问题投诉较多的情况,杨帅想到这可能跟房屋建筑结构有关,于是去小区物业办拿到小区房屋构造图,根据房屋构造分析利弊。
“咱们这个小区的楼板相对比较薄,邻里噪音问题比较普遍,既然选择住在这了,就要正视这个问题,一起商量合适的方案。”杨帅和调解员并没有急于给出调解方案,而是从邻里情分入手,耐心劝解陈某、宋某理性解决。经过多番释法明理,双方的情绪终于逐渐缓和,但当天并没有达成调解协议。
杨帅与调解员一起深入了解陈某、宋某两位当事人相关纠纷的原因以及小区物业的调解情况后,针对陈某、宋某两家人的“心结”,之后又两次赴当事人家中耐心调解。
4月21日,调解方案被敲定。楼上增设隔音垫,阻断噪音传播;合理规划施工作业时间;装修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自觉关闭门窗等;为楼下邻居赠送防噪音耳塞……
最终,绊住两家人的坎儿“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