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斗江镇村民刘大叔来到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斗江派出所,送上一面印着“民警辛苦忙调解,多年矛盾一朝解”的锦旗,以感谢民警耐心工作,成功化解其家人与邻居多年的矛盾。在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此类锦旗挂满各个派出所的荣誉墙,彰显出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感激与信赖。
近年来,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目标,深化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创新“所所联调”机制,持续推进派出所、司法所矛盾化解联调联动,推动群防群治、乡村治理和多民族融合再上新台阶,助力辖区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更加绚丽。
快处置把握调处主动权
2月18日,林溪镇群众杨某和莫某因协商还钱未达成一致,发生肢体冲突。事后双方怒气未消,各自打电话叫人欲找对方“讨说法”。林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告后,立即派出民警分别找到杨某和莫某了解情况,安抚好双方情绪后,民警联系了镇司法所。根据两人的情况,民警和司法所人员共同开展工作,并组织双方到司法所进行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帮助两人找到解决问题的平衡点,不仅解决了他们当前的纠纷,还为双方给出了长期和谐相处的建议和方案。这是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快速调处矛盾纠纷的一个例子。该局充分发挥“警民融合”群防群治工作优势,把发现矛盾纠纷的触角向前延伸,做到发现在早、化解在小,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案事件的发生。
在调处纠纷的过程中,该局始终坚持“快到、快查、快结”的“快处置”原则,确保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处理、第一时间介入疏导、第一时间源头化解,努力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快到”是要求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出警,并第一时间与报警人取得联系、了解情况,这样既能在到达现场前基本掌握问题,防止矛盾扩大,又能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快查”是要求民警到达现场后必须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固定搜集现场证据,为后期成功调解奠定坚实基础。“快结”在做好前两步的基础上,要求民警及时对纠纷做出合理分析,并迅速进行调解,尽快促进双方和解,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让群众满意。
法理情相融调处添温度
2月8日,居民刘先生打电话到斗江派出所求助:“民警同志,我父母在家中与他人吵架,我在外地务工不能赶到现场,辛苦你们帮忙去看看。”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赶到刘先生家。经调查,了解到刘先生的父母与邻居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多次产生矛盾。民警启动“所所联调”机制,和司法所人员重点从法律、法理和亲情等方面开展工作,通过“背靠背调解 + 法律释明”等针对性调解措施,对事情经过进行整理分析,精准找到双方的矛盾症结。最终通过多次调解,使双方消除了隔阂。
“调得准”确保调处规范公平
为了实现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调得准”,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执法规范化要求,制定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和流程,注重纠纷调解工作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确保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起纠纷和每一位当事人,不断加强人民群众的信赖感。要求调处人员准确判断由矛盾纠纷产生的案件性质,是把握矛盾纠纷调处方向的根本,避免定性错误导致严重后果。准确把握调处时机。通过日常培训不断提升民警纠纷调解能力,让民警熟练掌握对当事人应该怎么说、什么时间对哪方说、什么时候调解最合适等 “小技巧”。把握准用语,并总结提炼出了调解规范用语,并定期组织民警深入学习,确保他们在调处过程中做到语言规范,合理到位。
“所所联调”机制既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矛盾纠纷调解的“刚性”作用,也结合了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的“柔性”作用。通过建立派出所与司法所的联合调解,使得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避免了矛盾的升级、激化、转化,快速高效地处理了社会治安案件,减少群体性案件事件的发生。形成了职能配置更优、力量聚集更强、工作成效更好的良性运行模式。使得调处力度和成功率大大提高,实现对社会矛盾纠纷的高效率化解。2024年以来,该局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65起,其中通过“所所联调”机制成功调解93起,调解成功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