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您对本次报案处理是否满意?”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市民王先生通过互联网评价App对民警的执法服务进行评价。这是赤峰市公安局深化接报案与立案工作改革,推进 “阳光警务”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赤峰市公安局深入推进“阳光警务”“便民警务”“高效警务”,建立接报案“评议-反馈-整改-提升”评价机制,运行互联网报案评价App,打通群众网上评价渠道;建立群众上门报案现场评价体系,将群众满意度评价作为接报案的必经程序;建立电话回访评价机制,市局、旗县区按照10%和30%比例对报案群众进行电话回访收集群众评价。
同时,赤峰市公安局通过推行“便民警务”,创新运行“24小时简易调解机制”,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符合治安调解的案件,因客观原因在处警现场未能完成调解的,在24小时期限内应用简易调解机制完成处理。“便民警务”的推出使全市公安派出所行政案件办案效率提升近30%,实现了执法质效和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
近日,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分局长青街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令:在钢铁街两人因共抢一个停车位发生口角。民警到达现场后,因两人情绪激动调解不成,于是便将二人带回派出所,经过批评教育,通过“24小时简易调解机制”仅用10分钟内完成了调解。
“为推进‘高效警务’,赤峰市公安机关建立了‘14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40个分中心+180个智能案管组和行政案件快办室’数字化执法办案体系,实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分中心、派出所行政案件快办调解室、看守所互联互通远程讯询问建设应用,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效。”赤峰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李铁成介绍。
目前,赤峰市公安机关建立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分中心、案管组、行政案件快办室、接报案中心、接报案室数字化执法办案体系,按照远案近办、繁案简办、简案快办的原则,充分应用全市分级多点式办案格局,运行 “一站式”办案模式,打造赤峰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提质增效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