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于楠,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社区民警,济南市音乐家协会会员,山东省音乐家协会会员,山东大学第一幼儿园法制副校长,山东省实验小学校外辅导员。
于楠自小能歌善舞,声音甜美,活泼开朗,在文艺表演特别是唱歌方面很有天赋。1994年秋天,她以文艺兵的身份特招入伍。1994年8月至1998年9月,在北京空政文工团学习,师从阎肃、羊鸣等老艺术家,获得过全军文艺汇演表演奖、亚洲音乐节山东赛区金奖等奖项;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时间一晃就是19年。2013年,结束军旅生涯之后,于楠穿上了警服,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她服从组织安排,到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机关从事内勤工作。从一路鲜花掌声的文艺舞台到警营办公室内勤,环境与身份的转变,让于楠意识到,自己需要多走基层积攒经验,才能真正融入公安工作,干好公安工作,爱上公安工作。前几年单位选派机关干部下基层,于楠积极报名,按照组织安排,她下派到历城分局洪家楼派出所,担任社区民警,成为当时历城分局唯一的女社区民警。
“我原来是唱歌的,告别央视大舞台,到了公安战线,又到了最小的社区群众小舞台,但不管在哪里,我都坚持用自己擅长的方式表达对工作的热爱。”但凡有时间,于楠都会积极参加各种文艺活动,坚持随队伍下基层,慰问基层民警和群众。
2014年至今,于楠曾参加济南市公安局公安文艺小分队巡回演出,演唱歌曲《妻子》;在历城公安分局“平安联盟”授旗仪式上演唱歌曲《祝你平安》;参演济南电视台和济南市公安局、政法委联合主办的“泉城反诈 先锋有我”主题曲《反诈进行中》;参加“喜迎二十大,平安进万家”全城消防安全主题展示活动晚会;参加济南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组织的反金融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演唱歌曲《万疆》;创作完成历城区文明志愿者之歌。于楠还多次参加辖区儿童福利院的慰问演出活动,出现在孩子们身边时,她总是一脸热情和真诚。后来,即便于楠离开了辖区,她还经常参加一些关心关爱残障人士的活动,用自己的歌声,温暖他们,关爱他们,给他们以力量和爱。
不管是登台歌唱,还是主持节目,于楠都会全力以赴,拿出最好的状态。只要一站在舞台上,亲和力十足的她总能调动活跃现场气氛。不管是参加党史学习教育,还是下基层慰问演出,都曾留下于楠俊秀、挺拔的身影和清脆、悦耳的歌声。大家亲切地称她为警营“歌唱家”。
多年的军旅生涯练就了于楠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守纪律、特别敢担当的优良作风,她很快实现了身份、角色的转变,成为一名优秀基层民警。
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柔弱、单薄,但干起工作来,于楠潇洒干练的气质立即显现出来。她始终把社区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群众有困难,她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妥善解决,随时待命,再忙再累也毫无怨言。
“每一次岗位转变,我都把自己当成一个新兵,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让自己尽快成熟起来,做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在日常社区警务工作中,于楠积极探索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新方法,配合社区完善人民调解员制度,在社区内选择素质高、有威信、口才好的群众担任人民调解员,形成居委会、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律师跟进参与的人民调解制度,将各类风险矛盾就地化解,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踏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于楠对公安工作满腔热忱,她身上有着坚韧、不服输的特质,她耐心细致、严于律己的作风,务实高效、全面协调的能力,得到单位同事的好评,受到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认可。2022年2月,于楠代表历城分局参加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历城区第十五届党代会;同年3月,获评“济南市十佳女民警”称号。
(编辑: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