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南京市公安局成立75周年。回望历史,新中国成立前后,南京市公安局曾经有过两支特殊的队伍,一支是南京市公安局警卫团,另一支是南京市公安局教导团。虽然这两支公安队伍存在时间不长,但在接管南京、保卫政权、建设南京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巨大贡献。
1949年,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总统府”。
公安警卫团
南京刚解放时,敌特活动十分猖獗,国民党军队的飞机不时对市区进行轰炸,散兵游勇、乞丐流民遍布,社会治安情况极其复杂。新中国成立初期,南京被列为中央直管的直辖市。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后,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
为了彻底肃清匪特,维护社会安定,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势必要加强南京公安力量。1949年6月2日,时任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周兴、副局长赵苍璧、刘秉琳联名打报告给时任南京市军管会主任刘伯承和副主任宋任穷,希望将解放军34军100师300团“拨归本局建制,改称南京市公安局警卫团”。南京市公安局在报告中提到:“该团团长黄明铎、副团长李务本、参谋长徐荫棠、政治处主任高立叶等工作人员,拟请一并加委,派在警卫团负责”,“该团现有人员暨武器弹药、被服装具,另行造册报核”。中共华东局很快批准了南京市公安局的请求。自此,南京公安增加了“公安警卫团”这支队伍。
解放军34军成立于1949年2月,由华东军区所属的江淮军区部分部队和在淮海战役中起义的国民党第77军第132师合编而成,下辖第100师、第101师、第102师。同年3月10日,华东军区将山东胶东、西海、北海等集训大队的人员,以及从第七、八两纵队抽调的干部,组建了第100师300团。34军隶属第三野战军第八兵团建制,经编组整训后,34军参加了渡江战役。4月23日占领镇江,25日攻占句容县城,26日奉命回师警备南京城。300团改编为南京市公安局警卫团后,隶属于南京市公安局领导,其人员主要派驻到公安各分局和南京市各重要机构、单位,负责警卫、警戒任务。
1949年9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警卫团改称为南京市公安局公安大队。12月23日,公安大队与解放军军政大学警卫团、第三野战军教导师警卫连合并,组建南京市公安总队。南京市公安总队内设政治处、参谋处、供给科,下辖4个公安大队,其任务是担任市以上政治、经济、文化机构的警卫和监狱、看守所和管教大队的警戒。1952年5月,南京市公安总队经过整编和扩编,取消大队建制,下辖一、二、三团;11月,被军委公安司令部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市公安总队”的番号,其主要工作任务是担负南京地区城市警备和苏北、皖北看押劳改单位犯人的任务,总队机关驻南京市。
1955年5月,遵照国防部决定,南京市公安总队与南昌防空指挥所合编为防空军第二师师部,调归南京军区防空司令部。其下的公安一团调归安徽省军区,二、三团调归江苏省军区。自此,南京市公安总队及所属三个团彻底脱离公安建制。
公安教导团
南京是国民党统治时期国民政府的首都,警察系统庞大芜杂,并与国民党特务机构联系紧密。南京解放后,新生的人民政权接收了大批旧政权的工作人员,其中有大量国民党警察系统、特务系统的旧人员。这些旧人员数量大、成分杂,对共产党和新中国缺乏了解,有的思想反动、劣迹昭著,有的欺压百姓、为群众所痛恨。国民党特务分子和黑社会、帮会紧密勾结,有的身兼几重身份,有的取得合法职业掩护,摇身一变成了普通市民、工人、学生、店员,有的甚至已经钻进我军政大学、民主党派内,一时很难甄别。
如何接管、审查和处置这些人员,是关系到平稳接管城市,维护社会稳定和城市治安秩序,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大问题。
1949年渡江战役中,第三野战军政治部教导三团于4月23日晚渡过长江,成功在镇江焦山地区上岸。部队进入镇江市区,并于当晚乘火车到达南京。5月15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当月,第三野战军政治部教导三团被编入公安部队,成为南京市公安局教导团,主要任务是对接收的国民党政权相关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和身份审查。
教导团建制虽然调归公安,但大家还是习惯称之为“教三团”或“公教三团”。“公教三团”当时主要驻扎在太平门西侧小营原国民党空军司令部,那是一大块有许多建筑和空地的区域,团中有干部175人,担任集训旧人员及管训特务人员的工作。“公教三团”还有一部驻扎在清凉山原国民党首都警察厅的警察学校。旧人员(称之为学员)的集中培训审查,在小营和清凉山两地进行。
“公教三团”团部机关设有行政科、训练科、供给科、组织股、卫生队等部门,下设2个警卫连和4个大队。据1949年6月底统计,“公教三团”有团部副政委以下干杂人员101人,警卫一连166人,警卫二连139人,一大队140人,二大队138人,三大队167人,四大队142人,全团总人数约1000人。教导团内部职务设置比较杂,有科长、参谋、教导员、管理排长、管理员、书记、文书、公务员、统计员、通讯员、司号员、炊事员、饲养员、大车组长等。
为何会设有饲养员、大车组长?解放初期,南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