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余吨原煤竟然被掉包,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今年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企业报警后,循线追踪,成功打掉一个盗窃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
掉包原煤竟然“一路绿灯”
今年5月,平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企业报警,有人组织多名货车司机掉包太沙工业园区某热能制供企业原煤。
“尽快摸清情况。”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和分析研判,并指导该企业对购买运输原煤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自查。经过侦查发现,盗窃警情属实且涉案价值巨大,涉案人员众多。平罗县公安局立即成立“5·30”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专案组重点对运输煤炭的路线、煤矿及卸煤地进行了详细摸排,发现由于该企业的煤炭供给量不同、供煤煤矿多、行驶路线不同,每日参与运输的车辆不固定,少则几十辆,多则上百辆,逐一核实情况容易打草惊蛇。
侦查员将侦查过程与后台大数据分析相结合,通过对近几个月所有运煤车辆轨迹分析,对比一定时间内运煤车辆在运煤路线和时间上的特征,有十几辆车进入专案组视线。侦查员发现,这十几辆车在运输过程中,均会前往平罗县相邻的惠农区一处煤场较为集中的区域停留,而且这些车辆每次装车后出发时间不一致,行进的过程也没有交集,但均会在受害企业附近停留等待,在一个相对集中的时间段内有组织地统一进入企业卸煤。
负责企业外围调查的侦查员也发现端倪,受害企业基本每天都会在物流群或物流平台发布运煤信息,货车司机到指定好的煤场装煤后,专人贴好封签并打开App定位,等运输车辆到达公司时,保安对车辆及车辆封签拍照上报,调度室下达进场指令,货车司机按照引导员引导开到指定位置,采样化验达标后,开始卸车。整个流程快捷高效,如果有人在这种情况下换煤成功,只能说明受害企业有“内鬼”。
“我们判断,此案涉及人员众多,作案手段隐蔽,组织分工明确,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有人专门指挥货车司机将拉运的原煤运至指定煤场,有人指挥原煤卸车倒换成煤渣后运至受害企业附近等候,受害企业内部特定的工作人员上岗后,直接或间接指挥货车司机,在指定时间段内进入受害企业卸煤,这名内部工作人员在整个链条中特别重要,他能帮助货车司机逃避企业的抽样、化验等监管环节。”专案组民警袁军在案情研判会上分析道。
为了彻底查清团伙成员和原煤销赃方向,专案组通过“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侦查模式,采取无人机立体侦查、特殊地点安装摄像头取证、视频循线追踪、跟踪贴靠摸清链条、情报分析人员落地等手段,完整掌握该团伙作案手法、倒换原煤流程、倒换原煤地点,确定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及团伙成员、企业“内鬼”身份信息。
6月24日,平罗县公安局抽调70名警力前往内蒙古、甘肃、陕西等地同步统一收网,一举将刘某涛、高某洪、莫某红等涉案的2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聊天记录成突破口
渣煤已经焚烧,盗窃的原煤已经售卖,聊天记录清除,团伙成员现金结算……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摆在专案组面前的难题接踵而至。他们早就预料到有这一天,凭借着平时合作的“默契”和早已定好的统一说辞,百般抵赖。
“你和马某军是什么关系?”
“普通朋友。”
“既然是普通朋友,为什么你几乎每天都要发十几辆车的车牌号给马某军?”
“这十几辆车的司机现在已被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
面对僵局,专案组迅速调整审讯策略,依托前期侦查结果,结合新获取的电子证据,逐一进行攻坚突破,该团伙成员心理防线被突破,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
根据高某洪等人交代,受害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是火力发电、供热及粉煤灰综合开发利用,年发电量50亿千瓦时,同时担负着平罗县20多万城区居民450万平方米冬季供暖,还承载着部分产业板块的电力及蒸汽制供输送服务,企业每天需要近1.2万吨煤。刘某涛此前在该企业就职,熟悉企业各环节工作,被开除后因为沾染赌博陋习,缺钱花的他盯上运煤这块“肥肉”,开始四处招揽信得过的人一起谋划。
2021年2月,该团伙开始下手。由高某洪负责寻租隐蔽性强、交通便利的换煤场,并组织实施劣质煤倒换原煤、原煤销售及赃款结算环节,刘某涛负责盯着受害企业在物流群和物流平台发布的拉煤信息,第一时间组织货车司机接单抢单;丁某负责带领车队到指定地点拉煤,拆除封签和再次安装封签,确保不被企业保安发现;刘某涛和莫某红负责组织车队按照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确保运输车队严格按照要求顺利完成换煤进入受害企业环节,刘某涛以每车分红2000元至3000元的好处费利诱受害企业采样员马某军加入团伙。马某军将装有渣煤的车辆引入企业后,帮助逃避采样、化验等监督环节,卸煤后第一时间指挥铲车将煤推进煤炉,避免被他人发现。
“我运一次煤,企业给一份运输费,还能多挣一份刘某涛给的提成,提成比运输费还多。刚开始我们也担心被抓,但是看到采样员都是自己人,每次拉去的次煤卸掉后直接进炉,就慢慢放心了。看到刘某涛他们把一切安排得这么好,我们更没有啥顾虑了。”犯罪嫌疑人马某向民警交代。
高某洪等人还给运输司机定下规矩,必须在规定时间赶到指定位置,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到达企业后坚决不能超车,有人想加入必须由团伙其他成员引荐,保证人可靠,司机嘴不严漏风就会被踢出群,失去挣外快的机会。凭借着这些规矩,近三年来,他们的犯罪过程竟然一直没有人发现。
“公司订购的原煤每吨热能4000大卡左右,一车价格近2万元。高某洪从其他煤场或洗煤厂收购煤泥和次中煤热能1000大卡,一车才600元左右,甚至有时候还会用一车成本不到100元的煤矸石替换。犯罪嫌疑人将原煤低价售出,攫取暴利。我们查封的涉案账户里,仅企业采样员马某军一个人就获利超100万元,巨大的利润让很多人选择铤而走险。”专案组副组长吴军平说道。
经专案组核查,该团伙利用这种手段陆续盗窃受害企业购进的原煤累计达644车次共计18万余吨,涉案价值60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挣到“大钱”,受害企业叫苦不迭。内外勾结让企业蒙受巨大损失的同时,被换进去的低卡煤加剧了燃烧炉等设备损耗,增加了生产成本,更影响了供热发电效益。
顺藤摸大瓜 带破案中案
案件在侦办过程中,专案组民警发现企业采样员马某军还收到刘某涛发来涉内蒙古牌照的车队信息,涉及62辆货车,与此前侦办的“5·30”专案车队无交集。
专案组判断,这应该是另一支盗窃原煤的车队。
经调查,62辆货车隶属于乌海市3家物流公司,通过询问、信息研判及车辆轨迹分析,未发现货车司机中途更改路线或过多停留某处的情况,货车司机也没有明显的“外快”进账。
“查不出问题,说明这个团伙更狡猾,他们用我们不掌握的方式作案。我们一定要跳出专案看问题。”在案情分析会上,专案组决定追溯运输源头。
侦查员分别对62辆货车运输的煤厂供货、煤厂租借、煤厂签订合同等情况进行调查,对涉及的煤厂会计、煤厂负责人、装卸工以及化验员进行询问,迅速摸清这个车队组织成员架构和作案手段。专案组迅速出击,成功将燕某保、温某博等8人抓获。
通过对犯罪过程进行复盘,一种全新的更大胆的作案手段曝光在专案组面前。
原来,犯罪嫌疑人燕某保与某煤厂负责人是同学关系,其借用该煤厂企业资质与受害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期间按照中煤∶矸石=1∶4的比例把热量4000大卡的煤炭配换成2000大卡左右热量的次煤,按照合同要求将次煤运输给受害企业,在“内鬼”马某军在岗期间卸煤。
与“5·30”专案相比,这个犯罪团伙从源头动手脚,少了运输司机分红,利润更大,他们用这种手段盗窃受害企业购进的中煤累计62车次,涉案价值达130余万元。
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涉嫌盗窃犯罪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案的破获,斩断了近年来平罗县及周边县市煤炭运输黑色利益链条,有效震慑了专门破坏煤炭保供通道的犯罪黑手,净化了煤炭生产、运输秩序,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平罗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瑞雍表示。
为进一步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追回受害企业损失,平罗县公安局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联合开展涉案资金与赃物查封、扣押、冻结工作,说服犯罪嫌疑人及时主动配合返还涉案资金,最终累计追回退赔赃款450万元。8月7日,平罗县公安局举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集中返赃大会,向受害企业返还450万元。
(编辑:方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