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坚持把法治公安建设置于突出位置,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衡阳市公安局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平台,完善机制、优化流程、借力科技,实现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全环节监管。截至目前,全市按照“安全、规范、集约、智能、高效”原则,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4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室185个。同时,衡阳市公安局严格落实“应进尽进、能进则进”要求,建立执法办案系统日常巡查机制,突出抓好案件一律进系统、犯罪嫌疑人一律进场所、规定案件一律进中心、法律文书一律电子化等工作。
“以前人不到案急、人到了案也急,办案民警不仅要四处奔波,还要掐着点干活。现在犯罪嫌疑人进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4小时有人看守,安全检查、信息采集、体检都有人管,案件审核也不用等,办案效率更高了。”蒸湘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刘瑞昆说。
衡阳市公安局把规范执法活动、明确执法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纳入执法活动各环节,将执法责任细化为接报警、刑事行政立案、侦查取证、适用刑事强制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处罚、涉案财物处置等关键环节“责任清单”。2024年以来,共有4213起案件接受“全身体检”,发现的问题100%整改。同时,衡阳市公安局从强化执法源头管控入手,将法制员的办公桌“搬进”基层所队和大要案件专案组,开展联动作战,实行贴近式指导、零距离监督。“法制员守的是执法质量‘第一道闸门’,只有严格审核每一份笔录、每一个证据,才能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衡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杨烽说。
针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有案不立、超期立案、执法不作为、涉案财物久扣不处等执法突出问题,衡阳公安通过执法监管平台和执法办案系统等开展执法问题智能化排查,重点对接处警、行政案件、刑事案件3类24项共6133起风险预警案件进行整改,共计整改案件5961起,整改率达97.2%。
“通过一年来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很多基层单位实现了不规范执法零发生,办理的各类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衡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王立说。
5月20日,又是每月一度的“服务企业日”。衡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金龙坪派出所“项目警官”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周边治安环境、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近年来,衡阳市公安机关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推出“项目警官”“警企恳谈会”“服务企业日”制度,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衡阳市公安局依托“长湖义警”“公交义警”“屋场恳谈会”等群防群治力量,纵深推进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化解率达9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