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成立于1997年,现有民警21名。多年来,他们持续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把窗口服务延伸到大街小巷,坚守公平正义,坚持执法为民。近日,记者走近这支队伍,聆听他们用忠诚与担当书写的感人故事。
近日,辽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勘查事故现场。舒俊 摄
快处快赔让事故处理“加速跑”
6月5日7时,一辆私家车与一辆出租车在辽源实验中学附近发生剐蹭,造成路面拥堵。事故处理大队民警包涵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及时引导双方将车移到路边,并指挥其他车辆恢复通行。
“别着急,这属于轻微事故,可以快处快赔。”包涵指导双方当事人通过“交管12123”App快速完成了相关处赔事项。“原以为一天的活儿都得耽误在这呢,没想到20多分钟就整利索了。”出租车司机感慨。
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郭东介绍,为切实提高事故处理效率,他们建立了“公开公正、高效快捷、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十位一体”工作机制,开辟快处快赔绿色通道。同时,他们创新建立警保联动12123简易交通事故信息交流微信群,将辽源地区所有保险企业理赔员和负责处理简易事故的民警加入该群,并引导群众使用“交管12123”App处理交通事故,极大减少了因简易交通事故造成路面交通堵塞的问题。
阳光执法为当事人撑起“公平伞”
不久前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致死案,考验着事故处理大队的职业精神与执法水平。死者家属认为肇事者撞死人后逃逸,进而开出天价赔偿,而肇事者则叫苦连连,频频喊冤。
面对如此争议,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民警赵恒与队友深入事故发生现场及周边,多方走访调查,反复研讨案件脉络,确定了事实。原来,肇事者驾驶机动车与死者驾驶的自行车相撞后,死者当时并无明显外伤,也没有危及生命的迹象,所以事故双方私下协商解决。肇事者赔偿500元后便离开现场。不久后,伤者颅内出血,被送往医院救治后不幸死亡。
赵恒一方面通过一系列证据让死者家属了解真相,一方面积极协调保险公司与肇事者处理赔偿事宜。在他的调解下,问题得到了解决。“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用法律和真情化解心结。”赵恒说。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百姓民生福祉。近年来,事故处理大队认真践行群众路线,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用专业与耐心化解肇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93.8%以上的交通事故快速调解处理,当事人满意率达到了100%。
业务训练+党建引领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外卖骑手、网约车等新业态领域的交通事故纠纷都有哪些特点?今天我们一起来好好学习一下。”事故处理大队建立“周练兵”训练模式,常态化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学习、专业应知应会考查、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防护演练等练兵活动,持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事故处理大队总结出事故处理“三字工作法”——细、快、察。细,即现场勘查要仔细,不忽略任何一个细小物证;快,即现场勘查与取证工作同步开展,第一时间固定、提取犯罪证据;察,即利用“科技+脚板”力量,利用视频监控线索展开有效追踪。这一工作法在实战中得到充分应用。
2024年6月5日22时,一名群众报案称,路边一辆两轮电动车被撞,驾驶人摔倒在地昏迷不醒,肇事人员逃离现场。事故处理大队民警火速前往现场勘查取证,并赶往伤者所在医院进行调查。随后,事故处理大队迅速组织警力梳理事故细节,经过视频比对、技术分析、现场调查,测算出该车行驶轨迹,最终确定了肇事逃逸司机身份并将其抓获。
事故处理大队教导员刘忠介绍,在强化业务能力提升的同时,大队紧紧围绕“党建是核心、队建是根本”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参观辽源矿工墓、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党日活动,坚持为党员民警过“政治生日”,让“我是党员我先上”的口号在全队叫响并落实。
“今年5月,我们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每一份荣誉都是一个新起点,我们将以此为新动力,坚守公平正义,坚持执法为民,以实际行动将‘马路窗口’擦得更亮。”郭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