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日历翻回到2016年的4月29日,那是我与《人民公安报》初次见面的日子,春去秋来,岁月更替,不经意间已经7年有余。
2014年11月,我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公安队伍,被分配到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大通分局刑警大队。那会儿干劲十足,侦查、蹲守、抓捕、审讯……一天到晚忙得热火朝天、乐此不疲。2016年4月,分局举办“青春在警营舞动”征文活动,我结合在刑警大队的所见所闻写了一篇题为《烈火青春》的文章报给分局宣传科,科长说:“文章写得不错,投《人民公安报》副刊试试。”
在科长的指导下,我给《人民公安报》投了稿,还加入了“剑兰之友”QQ群,群里有来自全国各地公安战线的文友。几天后,我竟然在4月29日的《人民公安报》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那篇《烈火青春》的稿件被编辑老师精心编辑以后,标题变成了《火一样的青春》。科长说:“你写得不错,但编辑老师给你改得更好,《火一样的青春》这个标题更积极向上,也升华了主题。”
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人民公安报》上,可是让我激动了好几天。后来这篇文章还获得了分局征文活动的一等奖。自此之后,我便和《人民公安报》结下了不解之缘,几乎是每期必看。看得多了,就起了动笔的念头,后来又陆陆续续在《人民公安报》发表了几篇文章。分局领导得知后说:“这个小伙子不错,分局政治处正好缺人,让他来试试。”就这样,2016年7月,我被调整到分局政治处工作。现在回想起来,从那时起,我的成长之路就悄然发生了改变。
到政治处工作后,我更加认真地学习每一期《人民公安报》,它犹如良师益友,助我成长。这期间,我又陆续在《人民公安报》发表了30余篇文章,还加入了淮南市作家协会。这一路的成长和收获,与《人民公安报》密不可分。
《人民公安报》,火一样的警营青春,因你而绚烂。
(作者单位: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大通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