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马燕、通讯员过智超报道:为切实加强民警辅警心理健康保护及爱警暖警工作,11月12日,云南省公安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警辅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围绕健全专业力量、普及心理服务、开展危机干预及探索心理服务新模式等工作作出安排。
根据意见要求,云南省公安厅建立公安民警辅警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统筹制定全省公安机关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整体规划和工作制度。州(市)级公安机关建立公安民警辅警心理健康服务室,承担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心理训练、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工作。经过两到三年的努力,力争实现州(市)级公安民警辅警心理健康服务室和心理服务工作队伍建成率达100%。县(市、区)级公安机关分批次逐步建立公安民警辅警心理健康服务点,负责开展压力疏导、团体辅导等相关工作。
在健全专业力量方面,省、州(市)、县(市、区)公安机关需建立由政工部门牵头、上下贯通的三级心理健康工作组织体系,设立民警辅警心理健康服务场所,协调本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支持开展民警辅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计划到2027年,云南省公安厅培养不少于100名省级心理教官和1000名心理工作联络员。各州(市)公安局运用好本地省级心理教官资源,按照不低于本地区总警力数0.4%的比例培养州(市)级心理教官。省、州(市)两级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心理人才能力提升训练,每年分层分级至少开展1次专业培训。
在普及心理服务方面,云南省公安厅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教育、心理健康测评调查等服务,同时将心理健康课程列入训练大纲必修科目,纳入全省公安机关组织的入警训练、警衔晋升、任职培训等环节,每期至少安排4学时课程。在民警执行抢险救灾、案件侦破、处置突发事件和持续时间较长的重大特殊任务时,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团队,通过团体辅导、个体咨询、主题讲座等方式,开展压力缓解、情绪调整、团队合作等主题活动,并为有实际需求的民警辅警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服务。
意见指出,各州(市)公安局每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全省公安机关建立日常心理咨询服务制度,主动为民警辅警提供心理健康咨询;优化云南公安民警辅警心理服务热线,为全省公安民警辅警及其家属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
在开展危机干预方面,全省公安机关要将民警辅警心理健康状况作为日常思想状况排查的重要内容,突发重大事件后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安民警辅警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在探索心理服务新模式方面,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医院、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和省外公安机关合作,共建公安民警辅警身心健康区域合作平台。依托省卫健委、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公安民警医疗救治保障机制》,他们还将主动加强与本地卫生健康部门沟通联动。在现有“厅校合作”项目的基础上,云南省公安厅与国内拥有心理学科优势的高校签订服务合作协议,持续拓展合作,提升心理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