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民警多元宣传齐上路
12月2日,湖北省枣阳市公安局以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契机,开展多元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醒交通参与者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共创文明交通。
据悉,在交通安全日来临的前一周,枣阳市公安局提前谋划,科学部署,利用全市“创文”工作契机,提前做足功课,主动延伸宣传触角,组织警力深入辖区,积极营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枣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兴隆中队民警制止三轮车载人违法行为。
在枣阳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民警利用乡村换届选举安保,向参与选举的村民讲解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要宣传目的,并结合近期农村道路交通整治及全市“创文”工作要求,增强了辖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推广效果。
交警大队民警介绍,为了达到调动群众积极性的目的,他们抓住在群众等待红灯的机会,现场面对面组织即兴演讲,结合典型交通案事例向群众介绍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引来不少群众驻足围观。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文明交通的行动中来。
在城区主要路段,民警按照“一栏一标”的建设标准及要求,在人流密集路段张贴交通安全出行标语,通过通俗易懂的标语切实提高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和普及面。
当天,城区四个派出所,采取“传统+现代”的宣传方式,通过摆放展板、对过往市民发放宣传彩页,宣传资料,以及现场讲解等多种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向辖区群众开展宣传,共发放宣传单18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6人次,受教育群众420余人,利用辖区商户LED屏幕发布文明交通宣传标语28条,进一步提升了辖区群众对“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知晓率。
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民警实行“分类施教”,研究制作了多个主题鲜明的宣传材料,进一步提升宣传针对性。针对一般群众,民警主要采取面对面宣传遵守交通规则利害关系的方式;针对老年群体,民警集中在公园广场等地段采取话家常、闲聊天的方式宣传;针对在校师生,民警走近校园,上了一堂交通安全宣传课。
“作为交通环境的参与者,无论是司机或是行人,都应做到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良好的驾驶习惯和上路习惯,都是建设安全交通环境的重要一环。”面对正在光武路街面执勤的民警耐心劝说,逆向行驶的驾驶员王先生羞愧地连连点头,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枣阳市城区“创文”岗值守民警辅警现场制止加装车篷违法车辆。
为确保交通秩序整治取得实效,枣阳市公安局每天组织精干警力在市区10个交通执勤岗点,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等违法行为。针对常见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及时督导纠正,消除违法行为状态。期间,民警向市民耐心讲解交通法律法规,说明违反交通规则所带来的危害性,得到了广大电动车车主的理解和支持。
创建文明交通不能仅靠执法人员“孤军作战”,还需要警民协同奋战,文明参与交通,营造出良好的交通秩序。接下来,枣阳市公安局将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起点,谋划更多促进交通安全举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让平安“警”相随。
(作者:肖新民、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