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6月3日,广州市政府召开万人大会集中销毁烟毒。
新中国成立之初,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惯盗、惯匪和毒贩仍在活动,烟毒、娼毒、赌毒等继续污染社会,危害严重。根据党中央指示,公安机关加强治安行政管理,集中力量清除这些社会丑恶现象。
1949年11月12日,北京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关于封闭妓院的决议》,“决定立即封闭一切妓院,集中所有妓院老板、领家、鸨儿等加以审查和处理,并集中妓女加以训练,改造其思想,医治其性病,有家可归者送其回家,有结婚对象者助其结婚,无家可归、无偶可配者,组织学艺,从事生产,并没收妓院财产作为救济妓女之用”。12日当晚,北京市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行动,连夜将北京市224家妓院全部封闭,收容妓女1268名,对454名老板、领家进行审查处理。1951年1月7日,公安部向全国通报了北京市公安局取缔妓院的经验,各地公安机关相继采取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取缔了卖淫嫖娼制度,使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妓女获得新生,仅上海一地就有7000多名妓女转变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1950年2月,为指导全国禁烟禁毒工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规定了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任务,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通令下达后,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禁烟禁毒斗争,到1952年底,全国共缴获鸦片3996056两,在禁毒重点地区共发现毒犯369705名,逮捕毒犯82056名。我国仅用3年时间就将泛滥已久的烟毒基本肃清,创造了世界禁毒史上绝无仅有的奇迹。
(文图由中国警察博物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