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公安局3名专案民警与有关部门执法人员驱车直奔小平山填浪平村黄泥塘屯一个叫岭八车的大山沟,他们此行是检查以前侦办的一起非法采矿采石案的复绿情况。当看到复绿种植的柑橘已经挂果、白鹭飞进田里觅食,大家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2021年以来,兴业县公安局落实“三长治理”举措(即市公安局长、县公安局长、派出所长挂帅生态环境专案),在重拳打击非法采矿采石采砂行动中,与相关执法部门联手,加强违法图斑查处整改,注重做好复耕复绿工作。
兴业县公安局在实施“三长治理”模式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三长”是侦办生态环境案件的主要责任人,承担打击治理和督导复绿种植责任,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影响侦办生态环境案件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证涉案人员全部归案。在“三长”督导下,兴业县公安局成功侦办非法采矿、采石、采砂案件16起,涉案的31名主要嫌疑人全部被移送起诉。
玉林市委、市政府对公安机关侦办的生态环境专案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批示侦办,要求生态案件优先查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办案力量优先调配、专案经费优先保障。“四级书记”第一时间抓复绿工程,市、县、乡(镇)、村四级党组织书记和四级行政“一把手”层层签订复绿军令状,实行分片包干复绿责任制,邀请有关专家团队进驻,对涉案非采地区进行把脉诊治,建立智慧生态平台,精准施策、科学复绿。截至目前,涉案的非采地区复绿工作已经全面完成,覆盖率达100%。
兴业县以“三长治理”为契机,积极推进和深入开展“美丽兴业·宜居乡村”和“绿满八桂”等造林绿化建设活动,全县共完成自治区级村屯绿化示范村90个、一般绿化村屯建设2300个,营造“一个村屯一座绿岛”的生态美景。
兴业县公安局主动担当,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长效协调机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源头治理的工作格局,保持打击非采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建立日常工作联络员制度,适时召开打击非法采矿情况分析会和协调会。成立齐抓共管的非采资源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加强检查、巡查、互通情况,加大打击治理力度,使打击治理非法采矿、采石、采砂行动成为日常管理,管控工作日趋常态化、专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