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打造集案件办理区、办案辅助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临时保管区、支撑服务区等功能区域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
●坚持体制、机制、技术驱动,打造规范化、社会化、数字化的涉案财物一体管理处置模式。打造全省涉案财物全域管理和线上处置的数字化平台,民警只需动动手指即可完成涉案财物处置流转
近日,记者走进浙江省海宁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映入眼帘的是紧密衔接、布局合理的各功能区,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法司法资源在此融汇,值班律师和专职社工随时待命。海宁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高质量建设,是浙江公安推进执法办案提质增效工作的一个缩影。
记者从浙江公安执法办案提质增效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浙江公安机关积极探索构建与“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紧紧围绕全省法治公安建设关键领域、重要环节持续发力,全省公安机关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执法办案集约协同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是展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窗口,浙江公安始终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一以贯之推进,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运行105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县级公安机关全覆盖。”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魏明介绍。
据悉,全省公安机关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普遍配备智能安防设备,设置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速裁法庭,执法任务繁重的中心还全面入驻检法司律团队,持续深化集约办案、一体协同。同时,精心打造集案件办理区、办案辅助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临时保管区、支撑服务区等功能区域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满足办案各环节硬件保障需求,让民警办理案件“只跑一地”,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我们创新设置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等特色区域,围绕刑事案件公平、公正、高效办理,分工负责,推动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的有机统一。”海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汪新汉介绍。
把好执法源头关
“报案难”“立案难”是群众较为关注的问题,如何把好这道“源头关口”?浙江公安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制度规范,全面推进软硬件改造,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持续规范接报案和立案工作。
浙江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胡耿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按照“一县一中心”“一所一大厅”标准,优先在沿街区域设置接报案场所,方便群众报案。目前,全省共提升改造接报案中心114个、派出所接报案大厅1132个。
为了提升办案质效,浙江公安在软件和机制上持续发力。如群众上门报案,可扫自助报案“二维码”登记报案,且依托首接责任制,警情在公安机关内部流转、处理,让报案人“最多跑一地”。通过自主研发“浙警移动办案”App,民警在接警现场即可完成简单案件询问笔录制作,当场完成案件接报案工作。后续案件处理情况以及需送达的法律文书,会第一时间发送到案件当事人手机端,充分保障报案人合法权益。
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重要环节,浙江公安坚持体制、机制、技术驱动,打造规范化、社会化、数字化的涉案财物一体管理处置模式。全省已布局建设70家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同时,浙江公安抢抓数字化改革机遇,打造全省涉案财物全域管理和线上处置的数字化平台,民警只需动动手指即可完成涉案财物处置流转。据统计,全省公安机关已通过平台线上处置财物1.9万批,处置周期缩短至32天。
人性化执法传递法治温度
浙江公安将人文关怀引入执法环节,增进执法主体与执法对象之间的互相理解,减少矛盾冲突,促进执法和谐。
一方面,浙江公安创新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一件事”集成改革,对535项涉企检查事项进行整合归并,梳理形成《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检查一本账》,包含警种合并检查事项82项,大幅精简。
另一方面,浙江公安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关于轻微不罚工作的相关规定,全省推广行政执法领域轻微不罚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清单。
嘉兴公安机关通过清单式、类别化措施推进轻微不罚工作,在具体适用时严格准确把握适用条件,防止滥用。实施以来,嘉兴公安机关轻微交通违法案件适用“优驾容错”免罚36万余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