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马建华报道: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两部门就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发布通告。
通告强调,严禁编造、传播不实信息。对网络传播文字、图片和视频等信息要仔细甄别,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不得随意发布、转载、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得臆想、编造谣言;对已发布和转载来源不明或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要及时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通告强调,坚决远离网络暴力。广大网民、网络自媒体不得通过网络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不得以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不得违法收集和发布公民的个人信息;不得借网络暴力事件蹭炒热点、推广引流,故意带偏节奏或跨平台搬运、拼接虚假信息,严禁利用互联网推送和传播有关网络暴力的信息。
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网站平台及网络自媒体要规范内容生产、发布、传播各环节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内容主体责任,处置网络谣言等信息,斩断谣言传播链条,根据权威信息及时辟谣,全力挤压谣言滋生传播空间。
要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对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相关网站、平台和网络账号进行依法处置,并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的相关法律责任。
此外,通知强调要积极举报网络谣言。鼓励广大网民对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快手、抖音等网络平台传播的网络谣言进行举报,引导广大网民广泛传播官方信息和正能量信息,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